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月26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巩固发展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警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活动,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进一步推动纪律作风实现大转变。要不断强化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会议要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责任,经常抓、抓经常,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察,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抓工作、抓业务同管思想、强作风、严纪律、促廉洁统一起来,带头落实建立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范范的上下级关系,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楷模。要加强监督,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推进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严查执法犯法甚至充当黑恶“保护伞”等违法违纪问题,对那些放弃底线、甘愿被“围猎”的人员,坚决依法查处。要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错,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要加强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增强专业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扶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专题听取和研究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其他工作事项。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省公安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