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要为自己“代言”

10.12.2014  13:45

      □ 雷 力

      当今,部分群众因为个别公务员说话不负责任、服务态度恶劣而对公务员产生误解,导致公务员工作越来越难开展。但是,个别不能代表全体,大部分公务员是优秀的、合格的。要化解群众对公务员的误解,只有靠公务员用实际行动为自己“代言”。

      要塑造良好的公务员形象,就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

      修身,就要提高思想认识,净化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就要敬畏法规,牢记严字当头,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重在自觉,常照镜子、正衣冠,谨言慎行,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工作上,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不虚荣浮夸、不脱离实际。生活中,老实做人、踏实干事,不欺瞒上级、不忽悠群众,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每一位公务员只有用“三严三实”来要求自己,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才能重塑人民公仆的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