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内容
(一)公车管理问题。包括公车私用及违反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情况,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情况等。
(二)公款吃请问题。包括相互吃请、违规参加公款娱乐活动、违规参加私人会所活动等。
(三)公款送礼问题。包括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四)公款旅游问题。包括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
(五)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包括虚列会议费用、用假发票报销、白条报销、虚报冒领、套取公款、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等。
(六)大操大办问题。包括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借机敛财。
(七)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二、受理举报方式
可以采取来访、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欢迎大家监督并鼓励实名举报,以便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
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中共云南省纪委驻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组
举报电话:0871-64608366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