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工作

05.04.2017  19:10

日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健康扶贫示范县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云南省将在16个州市遴选健康扶贫工作基础好、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创建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康扶贫工作体系。二是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完善医保政策,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救治和有效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建立健康扶贫台账。四是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建立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为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兜底保障。四是创新健康扶贫途径,统筹配置和使用资金、项目,推动实施健康扶贫,提高资金使用率,提高脱贫攻坚的实效性。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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