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大部署,12月4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总结暨全面实施动员部署会,全面总结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首批试点工作经验,决定在我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确保“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日趋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至10月末,全省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680.64万人,各项社保基金结余数为1134亿元,各项社会保险数据已累积超过10亿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养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底数不清,社保扩面工作推进困难,部分法定人员尚未参保,重复参保、漏保和中断缴费现象并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等问题。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最终目标,是要“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云南省人社厅负责人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强化全民参保意识,摸清社保目标人群,推动参保扩面精准发力;有利于建立社保基础数据库,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提高精确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服务管理方式由依托单位向依托社区、面向个人转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人社厅结合实际,把参保登记工作分为实施准备、具体实施、管理运用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先行试点。按照人社部的工作部署,2014年12月10日在昆明市和楚雄州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探索成熟经验,形成示范引领,为全省全面实施奠定基础”的目的。试点经验在全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视频会议”上进行了交流。第二阶段,全面实施。依托目前已初步建成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将确保提前国家部署计划一年,于2016年底前在全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建成全省集中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第三阶段,管理运用。从2017年起建立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开展数据分析运用,制定并落实精准扩面计划,推进各险种法定人员参保率明显提升。
2016年,除首批试点昆明、楚雄外,云南将在其余14个州市以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首要目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重点完成三项任务:一是数据比对,先对已有参保信息(包括新农合信息)进行清理整合,再与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无误后直接登记确认。二是入户调查,找到信息缺失、错误的登记对象,进行重点入户调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采集信息后录入系统登记确认。三是入库数据整理对入库数据进行再比对、再清理,最终形成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