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颁发全省首本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不动产证

03.08.2022  09:02

来源: 昆明日报   

8月2日,昆明市举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工作启动仪式,并现场颁发了云南省首本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不动产证。

市民王先生要出售名下一套房产,但有近50万元贷款未还清,而买家李先生想尽快过户。针对这种情况,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模式。

与以往的登记模式相比,新登记模式具有更便捷、高效、安全的优势。原来市民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需先结清银行贷款,凭结清证明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买卖双方才能向银行提出贷款预审批,预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最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所需的时间和流程较长。

现在启动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工作后,通过买方、卖方、银行签订多方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买方贷款银行抵押权首次登记完成后,从资金监管账户直接将房款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再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解决了“转贷”中卖方向原贷款银行提前还贷的资金来源问题,让群众资金更自由、置业更便利。此外,买卖双方只需“进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理一次业务”就可完成登记事项,且各项登记无时差同步完成,同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时限从单一流程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对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办理合并登记的,实行同城通办,承诺当日办结;对持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抵押他项权证申请办理的,由登记中心属地办证点负责办理,承诺3天内办结。

怎样申办“带抵押过户”?首先是卖方所售房屋在建行办理住房贷款且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所售房屋除建行外无第三方抵押登记、司法查封等限制情况;其次是买方有合法的身份,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还款意愿,具备还款能力,有符合要求的自筹资金并用于支付首付款,符合建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当事人因赠予、作价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夫妻财产约定、夫妻离婚析产及继承等原因,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直接依申请办理,不纳入“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办理范围。

目前,该项业务先在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进行试点,后续将逐渐向其他金融机构推行。该业务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含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推行。(昆明日报 记者罗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