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局长在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年中工作会上的讲话

07.10.2014  19:35
 

在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年中工作会上的讲话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杰

(2014年8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年中工作会,传达学习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国家总局张勇局长在年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省局代起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总局的指导、支持下,全省食药监系统按照建体制、强基础、提能力、保安全,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的总体思路,在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稽查执法体系上取得新进展,在提高监管水平、强化市场监管上取得新成效,促进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省局组成5个督导组对市县机构改革进行指导、督促,促进了全省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

一是监管体系、网络不断健全。 州市局都成立了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药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估等机构,近半数县区市局具有检验检测、稽查执法及少数药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绝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按行政区划单设的乡镇派出机构或区域性派出机构。 二是队伍不断扩大。 完成了食安办、工商、质监等部门人员划转工作,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底,全系统新增人员和编制2300多人,执法队伍不断扩大。 三是执法装备得到补充。 加大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协调力度,省工商局将原配发基层的食品检测仪、快检设施、试纸试剂以及食品流通环节有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省质监局将食品生产追溯信息系统、生产加工食品抽验监测信息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移交食药监部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信息化监管手段得到补充。

(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配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 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药监队伍建设,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普遍增加了领导职数,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 二是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廉政风险分析等制度,制定加强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规定,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反对“四风”各项规定,队伍管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队伍作风不断改进。 三是执行力不断提高。 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每月明确督查重点,开展多形式督查活动。今年已开展机构改革、半年工作、中央和省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等专项督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初步形成了以细致促落实、以细密求实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力。 四是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建立全省食药监系统知识讲座制度,每月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继续举办食品安全硕士班,提升系统干部学历水平。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网络学习等方式,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建设,特别是加强了工商、质监部门划转人员业务培训。

(三)各方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强化工作的研究、谋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方支持,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 省局研究、代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拟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部分州市印发“三小”及农村筵席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乡镇创建、社会共治等文件,形成了政府重视、高位推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 省局与大理州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行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即将与保山市政府签署《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合作协议》,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强化社会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保山学院成立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分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与昊邦集团就联合建设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药品安全评价中心,与澳门大学就搭建云南天然药物研究开发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正积极与中检院、上海、广东等检验机构进行合作洽谈。 三是各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省各级加大了与上级部门和党委、政府的协调力度,项目、资金支持大幅度增加。截至目前,国家、省安排我省项目经费达到3亿多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安排我省“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资金1亿元,财政部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食安办安排项目经费1亿多元,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食药监工作的重视、关注和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加大了支持力度。

(四)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加强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监管事业发展。 一是谋划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将《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列为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 二是监管能力稳步提高。 在全国率先拟定《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业务建设指导意见》,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得到国家发改委、国家总局的资金支持。国家总局同意支持我省选择1—2个州市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37个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有序推进。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项目、检验范围取得新突破,获得有源医疗器械、骨科材料等方面26个大项274个小项检测资格。 三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拟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食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工程(一期)主题式推进项目——数据支撑平台、药品监管码管理子系统、纵向协同管理子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基础平台等建设。 四是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推进。 制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细化方案》,对5大项17个具体深化改革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向昆明市局下放87家监管对象,体现了省局稽查局转变职能,突出牵头查办大要案,指导、组织、协调全省稽查工作的职能定位。 五是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省市县各级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药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创建、食品安全县区市创建等工作,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创新和推动了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落实。总结、推广盈江县、开远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经验。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自律作用,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开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宣教实践活动,培育尚德守法的社会价值取向。利用新媒体资源,开通《云南食品药品安全手机报》。加强“12331”投诉举报业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信息分析交流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执法监管成效明显。成功举办全国首次跨省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受到国家总局充分肯定。研究制定《云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管理规定》、《云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为实施新版GSP奠定基础。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力度。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研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国家总局部署的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 “食品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巩固“两打两建”、打“四非”、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材等药械专项整治,严惩重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截至7月,全省共查处食品药械违法案件4864件,移送司法机关84件,取缔药械无证经营109家,捣毁药械制假售假窝点5个,销毁假劣过期药械价值1140多万元,责令限期整改餐饮单位13763户,完成各级食品安全保障2590起,罚没款2660多万元。

二、存的困难与问题

自2008年机构改革接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来,全系统一直存在着监管体系不健全、法规建设滞后、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支撑薄弱、执法装备紧缺等问题,制约着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随着此次机构改革的完成,职能扩大、任务倍增,上述问题与困难显得更为突出。具体表现为:

(一)监管体系不健全。就目前改革情况看, 一是 市县两级机构设置还不完全统一,为规范管理、科学配置职能带来了制约。 二是 近半数的县区市局没有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监测评估机构,执法监管基础不牢。 三是 除昆明市外,一些相对独立于市县政府的开发区,没有监管机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和空白。 四是 据初步调查,乡镇监管机构多为区域性机构,平均每个区域性机构只有2.07人,按行政区划单设的乡镇监管机构平均每个只有1.37人,依照现场执法需2人以上的法定要求,绝大多数乡镇监管机构无法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每个区域性乡镇监管机构平均管辖3.64个乡镇,人均负责1.11个乡镇,很难监管到位。 五是 许多县区市没有解决协管员、信息员报酬,积极性难以调动。

(二)监管力量不足。 一是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原承担餐饮服务企业、药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保化品生产经营企业25.2万户,机构改革后新增取证食品生产企业4926户,小作坊15000户;取证食品流通企业306703户(未取证企业无法统计),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26629户。改革后,行政相对人总数高达57.8万户。全系统不足6000人,要对生产经营业态复杂、行政相对人数量众多、点多面广战线长、从业人员庞大的全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有效监管,任务、难度非常艰巨。二 药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绝大多数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县局内设机构,人员不到位、不稳定、素质不高,对药械风险事件的发现、研判和预警技能与法规要求、监管需要不适应,成为我省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发展的瓶颈。

(三)技术支撑薄弱。 一是 《国家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明确:到“十一五”末,对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州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95%以上。但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只为70%,各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平均为50%,且发展极不平衡,最高的达65%,最低的仅35%。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实际检验能力不足20%,远远低于目标任务。此外,省市两级检验机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能力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 虽然近半数县区市局设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所,但绝大多数无实验室、无仪器设备、无检验人员,与《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县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中国药典》(2010版)常规鉴别检查能力,县级药品快检室具备快速筛查能力”的目标要求相比,差距较大。

(四)执法保障条件差。上一轮和此次机构改革新增的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监测评估等部门和乡镇监管机构,绝大多数没有执勤执法车辆、执法取证工具、办公业务用房和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五)人员素质还不适应监管工作需要。长期以来,对餐保化监管缺乏应有的技能,受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影响,执法依据不充分。同时,随着新职能的履行,特别是乡镇监管机构绝大多数人员为工商部门划转,对药械、餐保化监管更不熟悉,为实施有效监管带来了困难。

(六)安全形势严峻。食品领域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质量管理不规范、安全保障水平低,加之小作坊、小摊贩大量存在,农村集体宴席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药品领域网络寄递售假、违法非法广告、走票过票违法经营等屡禁不止,制假售假手段高科技化、隐蔽化,都加大了药品安全保障难度。

三、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构改革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只要有改革这面大旗,机构建设、争取编制、强化力量总是有提升空间的。关键是要看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一)发展意识的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2004年成立以来,各方面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随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关注度越来越高,职责越来越扩大,肩负的责任比任何时候都大,监管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重,保安全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高,监管的困难比任何时候都多,承担的风险比任何时候都大,少数干部产生了畏难退缩情绪和消极懈怠思想,发展的意识和愿望下降,创业的气魄和胆识减弱,等待观望、固步自封,安于现状、见子打子,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二)创新思维的问题。 随着职能的扩大,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越来越广泛,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真正实现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全程监管。但是,少数干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惯于用老思维想新事物,用老眼光看新问题,用老机制办新事情,用老办法做新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工作流于一般化;创新能力不足,不注重学习、总结,思路不宽、视野不广、素质不高。

(三)执法理念的问题。 稽查执法直接体现监管的水平、监管的力度、监管的成效、监管的形象。当前,执法监管来自各方的干扰增多,执法为民的理念不牢固,大局意识不强,立案难、查处难、结案难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说明没有真正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公众利益之一,监管作为公共权力的体现,必须始终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置于商业利益、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当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地、毫不迟疑地维护公众利益。

(四)管理能力的问题。 少数地方班子凝聚力、团结力、创造力不足。内部管理松弛、不规范。前不久,省局对中央、省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反映出了少数单位内部管理松懈,纪律意识淡薄,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

以上问题可能不普遍,但是需要我们多思考、多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国家总局半年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推进机构改革完善监管体系为着力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技术支撑能力为保障,以加强日常监管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为手段,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监管事业新起点、新发展。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此次机构改革的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务必在年内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加强监管的目的。

一是完成省局“三定”方案落实工作。 按照省政府对省局“三定”方案的批复,研究出台内部具体“三定”方案,完成省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配强配齐各处室。做好直属单位改革的前期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加快改革进度。 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必须严格执行中央9号文件和国务院18号文件精神,不拟将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设置,已合并的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的责任。各州市局要加大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力度,尽快制定出台“三定”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事权,做到职责明晰、定位明确、关系顺畅、协调联动。省局下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市县机构改革督查工作,促进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确保年内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任务。

三是推动乡镇监管机构建设。 农村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地区,不可一日失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尽量争取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乡镇监管机构,打通为民服务、强化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加大协调力度,在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乡镇监管机构的职责,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区域性乡镇监管机构运行机制、与乡镇政府协作机制的建立,构建起协作紧密、沟通顺畅、运转协调、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乡镇政府、派出机构齐抓共管的局面。出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选择100个乡镇监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试点,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四是多形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考核聘用专职协管员,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多渠道解决兼职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调动工作积极性,筑牢监管网底。

五是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按照国务院要求,学习借鉴省外和大理州经验,逐步在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建立密切协作配合机制,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全面加强系统建设,形成全省工作“一盘棋”。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树立系统化思维,着眼于全局来认识、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联控、整体推动的“全省一盘棋”局面。

一是出台一批指导意见和规划。 省局相关处室要根据此次会议分组讨论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抓好《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强投诉举报工作的意见》、《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的修改、论证,年内出台实施。协调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云南省小摊贩小作坊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制定。

二是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当前,我们的监管能力与监管实际需要、与国家总局明确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必须抓住“十三五”发展机遇,进一步推进监管能力提升。要尽快启动“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认真总结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拟定“十三五”规划拟开展的专题研究课题,并明确责任处室和委托单位,认真抓好前期工作。部分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专题研究课题将委托有关州市局承担。各州市局也要继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并做好“十二五”规划的评估工作。

三是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 。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把该下放州市局的权限尽可能下放,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事项尽量委托或转移,腾出时间、精力,突出省局制定政策、宏观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的核心职责。认真抓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细化方案》各项任务,限期完成。对于国家总局下放的6项审批事项,要全力承接好,确保“接住、管好”。各州市局对于省局下放的权限,也要做好业务培训、强化管理,坚决杜绝一放就乱的现象发生。

四是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 全面、深入总结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及药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食品安全县区市等创建活动,以及信息化监管试点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适时召开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进会、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进一步促进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积极争取国家总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项目。

五是开展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批次不断扩大,为排查安全隐患、加强薄弱环节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但是,项目、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监督抽验针对性不够强、靶向率不合格率不够高,风险监测安排科学性不够、监测成果运用不足,一些地方将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当作补充经费的一个渠道,对实际抽验、监测工作关注不够。下半年,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查挪用专项经费、敷衍了事等问题。今后,要将批次、经费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不再搞平均主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下半年要适时召开全省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工作会。

六是抓社会共治,形成监管合力。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首先要做到职能部门共治。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作用,强化综合协调,争取各职能部门理解与支持,形成职能上的良性互补、政策上的紧密衔接、管理上的互相支撑、合力上的集成效应。研究、推进省局与昭通市政府、大理州政府、保山市政府签署的合作共建协议项目建设,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力争把合作项目建设成为“样板”。注重借助外脑,成立“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决策咨询、公众释疑等工作,增强科学性、权威性。支持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挥好桥梁纽带、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强化自律、规范行业的作用。完善公众宣教长效机制,着力办好《云南食品药品安全手机报》和期刊杂志,及时发布预警公告,深入宣传监管成绩,曝光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拓展群防群控途径,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

七是落实各类培训计划。 国家总局去年底安排我省专项培训经费,省局年初制定了17个培训班的计划,到目前为止,只落实了4个,尚有13个没有举办。省局人事处和各有关处室要认真研究,尽快组织落实。培训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实作性,提高培训实效。培训内容、参训人员相近的要合并举办,绝不能各自为政,让参训人员短期内反复往返。各州市也要抓好省局安排的培训计划,注重实效,办出特色。

八是认真抓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要深入细致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主体基本情况、法规制度等调查摸底工作,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转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流通各项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继续推进新版GMP、GSP实施。在疫苗生产企业推行风险评估体系和系统,提高疫苗生产及质量保障能力。争取通过国家总局药品技术转让、技术审评资格验收。完成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阶段性工作。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探索开展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强化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开展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试点。加大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力度。

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落实好国家总局和省政府部署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活动,严格整改规范提高、严惩重处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下半年,国家总局将部署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国家总局整治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抓落实。

九是抓好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年底,省局将组织开展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细化考核办法、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切实使考核工作考出真情、考出实绩、考出动力。今年,将严格按考核结果,进行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三)努力争取各方支持,管好用好各类资金。全系统各方面建设欠账较多,资金需求量大。要千方百计争取各方面的项目、资金,同时更要管好用好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尽快提出中央、省资金分配方案。 省局规划财务处及有关处室要对已到位的中央、省补助资金,针对全省实际,根据资金安排的项目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发展。

二是启动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把2015年预算编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早编、细编、编实、编准预算。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研究明年工作的发展趋势、方向、重点、难点等,提前谋划,明确提出项目、经费的预算方案。对考虑不周到、工作不细致,导致预算重大缺漏、项目工作无经费保障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全面强化财经纪律。 上半年,省局选择48个单位开展的中央、省转移支付项目经费专项检查,反映出了财经纪律执行松弛、内控措施不完善、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一些共性的、个性的问题。如果再不加强财经纪律,任由这些问题蔓延,既不能保证资金安全,也不能保证项目建设,更不能保证队伍安全。为此,省局专门召开了专项检查组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梳理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的,建议地方政府予以处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完善、提高。各州市局要进一步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触碰“高压线”。下半年,省局将再抽查一些单位,争取在2年内专项检查全覆盖。

(四)巩固抗震救灾成果,全力抓好恢复重建工作。“8·3”地震发生后,省局、昭通市局、曲靖市局和鲁甸县局、巧家县局、会泽县局等,视灾情如命令,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行动、勇挑重担,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参与抢险救援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云贵川三省五州市震区食品药品监管联防机制,严格监管进入灾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确保了质量安全;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灾区对口指导、监管机制,确保了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到位、不遗漏;严厉打击不法分子趁地震灾害从事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灾区食品药品安全;专人监管、指导灾区集中供餐点,加大快检初筛力度,确保了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周开展一次灾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灾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沟通、报送,为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抗震救灾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省、市、县三级特别是奔赴灾区一线的干部职工,夜以继日奋战在地震灾区第一线,以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出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战斗力和凝聚力,展现出了系统干部职工心系灾区,舍小家、顾大家,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务实高效、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优良品格,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由抢险救援转入对受灾群众的过渡安置、恢复重建。我们要巩固前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成果,继续抓好灾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确保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强灾民安置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快检力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继续深入开展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灾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认真做好系统内房屋、办公设施等的受损情况调查、统计、核实工作,研究、制定、上报恢复重建方案,争取国家总局、省委、省政府支持,抓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全力服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食品药品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根本途径。

201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云药产业“5111”发展目标,明确到2015年云药产业经济总量达1000亿元。2013年,云药产业经济总量达900亿元,其中:中药材产值160亿元,制药工业产值350亿元,流通领域经济规模390亿元。还有2年时间,再增加100亿元是非常有把握的。同样,食品产业也是我省一个大产业。2013年,全省食品工业产值862亿元,增加值270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7.2%。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基本民生、关系到经济发展。我们不仅承担着全省4500多万人的饮食用药安全,更对近58万户食品药品企业、几百万从业人员的发展、生计问题,负有促进责任。不久前召开的省委九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全力推动云南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大生物、大能源、大旅游、大制造、大服务”5个万亿元大产业。食品药品产业都包含在这5个大产业之中。因此,我们必须立足职能,全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指导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熟悉产业政策、了解产品市场前景,掌握检验检测技术,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中可以而且必须大有作为。要组织力量调研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服务产业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要树立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优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发展食品药品产业提供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决策咨询服务,为企业投资建厂、检验检测、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提供专业指导,为中药材种植提供药材成份含量测定、品种选择等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促进资源整合。 国家总局推行新版GMP、GSP,目的是要通过准入条件的提高,淘汰生产经营不规范、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企业,提高市场集中度。近几年,我省药业企业并购重组都非常成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快速发展。我们要穿针引线,引导企业抓住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纷纷在国内投资办厂、参股控股和东资西进的机遇,谋联合、上规模、强实力、降成本,寻求合作,以大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优势进行嫁接改造,促进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上档次,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向优势品牌集聚,增强市场竞争力。

鼓励食品龙头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通过资金注入、品牌运作、技术输出、管理输出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控股、参股,壮大规模,加快发展。

三是鼓励开展新产品研发。 发挥药学人才聚集的优势,围绕民族药、天然药这个我省最大的优势、最突出的特色、最具竞争力的品牌,牵头联合科研院所、企业,深度开展“名药名方”二次开发,为云药产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抓住世界化学原料药产业转移和未来几年国外专利药物专利到期潮的机遇,鼓励企业“创中有仿、仿中有创、创仿结合”,承接国际先进产业技术。

瞄准国际食品工业发展趋势,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食品工业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产品开发创新机制。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实验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开展标准研究制定。 紧扣民族药、地方药材、大宗道药材的发展,继续加大药材标准规范、云南省对照药材研究和制备、药品标准提高、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高等研究工作,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和控制权,赢得市场制胜的技术先机和优势。

加强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提升食品工业产业整体竞争优势,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标准。推进食品标准化认证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五是加强原料基地建设。 引导、鼓励开展中药材种植GAP认证,促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我省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品质,打响云南药材金字招牌。进一步完善与科技厅协作机制,强化对“云药之乡”建设的指导、督促,抓好相关药材品种的发展,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食品原材料基地建设,突出绿色生态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用化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延伸,通过联合、租赁等方式,稳定企业与原料基地的供需关系。

(六)全面加强机关作用建设,形成工作“一条心”。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基础在队伍,关键在队伍,重点难点也在队伍,后劲潜力还是在队伍,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公职人员最起码的要求。要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增强用纪律规范和约束思想行为的自觉性,凡事遵规守矩讲规范,把法规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不碰高压线、不越雷池一步。要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不仅要健全完善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体系,更要建立促进制度执行的制度,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严防“破窗效应”,“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是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要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进一步筑牢执法为民、监管惠民的理念,为加强执法监管奠定思想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业绩在一线创造,创新在一线形成。进一步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营造敢于担当、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 。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事业心,把心思集中到干事业上,把精力凝聚到做实事上,把功夫施展到抓落实上,抓难、碰硬、治乱,卓有成效地履行好职责。要建立定责、分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把建设发展的压力、动力层层传递到每个人,使每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要着眼全局,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同心、同力、同向。要在干事增强团结、在团结中提高干事的质量,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挑剔,多一点鼓励,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宽容,少一点埋怨,形成精诚团结干事业的良好局面。要鼓励实干,宽容失败,勇担责任,大胆闯、大胆试。

四是抓督查、抓落实,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督查成果运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养成雷厉风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盯住责任抓落实、盯住重点抓落实、盯住督查抓落实、盯住问题抓落实,不见成效不放手。对督查中反映和发现的困难与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发展。对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要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是着眼标本兼治,加强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管责任,既要抓好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又要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把干净与干事紧紧地结合起来,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

同志们,今年我们面临着完成机构改革、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三项重大工作,我们一定要坚持“三手抓”、做到“三不误”、实现“三促进”,确保“三安全”,统筹兼顾各项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