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州环保局、州法制局等部门收看全国全省贯彻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电视电话会议

31.12.2015  18:32

2015年 12 月29 日下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迎接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新《大气法》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主线更清晰,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完备,管控措施更严密,公众参与更畅通,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依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对今后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工信部、交通部、质检总局、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责作了具体部署。

紧接着收看云南省贯彻落实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同志针对新《大气法》的修订,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升各界对新法认知,提高执法能力,帮助企业树立守法自觉,进一步掀起学法、知法、用法新高潮。要求各部门抓住云南污染重点问题,以高压态势,铁腕之势治理污染事故和加大处罚力度。“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用实际行动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怒江州环保局设立分会场。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茶超欧出席会议。州人大环资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法制局、州公安局、州工信委、州交通局、州能源局、州国土局、住住建局、州质监局等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新《大气法》的实施,抓住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主线更清晰,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完备,管控措施更严密,公众参与更畅通,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依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