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召开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暨环境应急工作会议

28.03.2016  17:47

2016年3月15日至16日,云南省2016年环境监察暨环境应急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分管监察的局领导、监察支队长、省环境监察总队人员参加。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纪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冯胜瑜为参会人员作党风廉政教育。

会议总结了“十二五”以来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充分肯定了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2016年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工作。昆明市、德宏州、大理州、文山州、富宁县分别围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洱海环境监管、后督查整改落实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交流发言。

杨志强副厅长对“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工作卓有成效,全省环境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但是能力建设仍有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与风险防范要求还有差距。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要全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安全隐患大排查的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三是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方案,四是全力做好环境督查工作,五是继续抓好环境保护法实施,六是强化环境监察稽查和后督察工作,七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八是严格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九是加强监察基础能力建设。

厅纪检组长冯胜瑜就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主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向与会人员作辅导,阐述了环境监察的重要性,深入分析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提出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站场,要求全省环境监察干部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大家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会议传达了3月9日至11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长沙会议精神,各州市、县区还就2016年的环境监察工作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同志对如何落实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工作提出要求,大家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转变工作作风,攻坚克难,把握机遇,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