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华厅长在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姚国华
(2014年9月29日)
同志们:
2014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和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年度目标任务完不成、工作落实不好,将会影响到整个“十二五”环保规划的落实。最近,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在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关于确保年度任务完成的重要讲话要求时,深深感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按照以往惯例,今天召开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午,各位副厅长、纪检组长和巡视员安排部署了各自分管重点工作,州市环保局长汇报了各地推进重点工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措施。各位厅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各地、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办公室抓好督促检查;各州市也要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环保局的积极性,把工作落到一线,抓出成效。
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省环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部的关心指导下,在州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以建华同志为班长的厅领导班子,带领全省环保系统团结一心,努力拼搏,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今年以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着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空前。 省政府李纪恒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污染减排工作,并召开全省污染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专门把“促减排”纳入会议内容,8月底又赴楚雄州专门调研检查污染减排工作;和段琪、丁绍祥、刘慧晏副省长多次听取减排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督查减排重点州市,督促指导污染减排工作;针对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全省环保部门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二是以九湖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高位推动。 省委秦光荣书记、省政府李纪恒省长亲自给国务院领导写信,力促国务院专题听取滇池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目前各项汇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九湖所在地的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各个湖泊的“十二五”规划项目;认真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水质动态分析,对水质出现波动的地区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地方及时落实和解决问题。 三是发挥环境监察监测作用,积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昭通鲁甸“8.03”地震发生后,省、市、县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震区水质监测,有效防范了环境次生灾害发生,为抗震救灾胜利作出了积极努力;救灾应急结束后,又立即投入恢复重建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拿出了规划初稿。 四是环评审批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去年底向各州市下放审批权限后,加强指导和检查落实,督促项目业主和环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扎实开展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等政府信息公开,将省内外环评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切实保障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此外,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保专项资金改革试点等方面,各项工作都得到有序推进。
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领导及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部分工作距离年初目标任务还有差距,需要我们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形势依然严峻,二是确保滇池治理2014年通过国家考核的任务艰巨,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愿望强烈,对环境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攻坚克难,确保2014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年初,厅党组研究提出“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分三个层次进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着力治理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努力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努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强化保障措施等六大项工作重点”。今天,距离2014年结束不到100天,希望各位领导、各州市环保局、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逐一对照年初部署,查缺补漏、抓好落实。具体工作,省厅分管领导都作了安排部署,讲了很好的意见,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我特别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2014年减排任务必须完成。 8月27日至28日,省人民政府省长李纪恒率队赴楚雄州,就污染减排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做好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省厅云环发〔2014〕189号文件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并提出了作一次专题汇报、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推进、送阅一本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三个一”活动。目前了解的情况是,有的州市环保局转发了这个文件,提出了要求,但一些县级环保局没当一回事,根本没有将文件报书记、县长。这件事,请各州市环保局具体办理到位,10月底前书面报告省厅。针对大理州2013年四项污染物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际,9月27日省厅在大理州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要统一“三个认识”、抓好“五个落实”,这不仅对大理,对其他州市一样适用。“三个认识”,就是要客观认识减排问题所在,许多污水处理厂曾经就是“晒太阳”工程,解决这个问题是实实在在的,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是硬任务、硬指标、硬约束;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是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五个落实”,就是要落实政府的责任、落实部门的责任、落实企业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落实重点工作。对减排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必须层层安排人员盯着去做,确保工作落实。
(二)九湖水污染防治特别是滇池治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 九湖水污染防治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倍受国内外和新闻媒体的关注,要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一个湖泊一个湖泊地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落实,一项工程一项工程地推进,一刻也不能松懈。特别是滇池治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滇池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将继续协调支持昆明市做好滇池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并积极协调做好向国务院汇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环评审批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措施。 切实坚持“提前介入,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优化环评流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积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环评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环评政策、程序和制度的宣传,使有关各方掌握环评流程,共同推进环评工作,提高环评效率。同时,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特别是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察、环境监管必须到位,不能缺失,既重视审批,更落实监管,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的作用。
(四)学习贯彻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新环保法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省厅已经出台“深入推动环保与公安、检察机关执法联动”的相关意见,重要的是要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坚持不懈地打击环境违法案件,及时公开案件处理信息;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使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有力。环境监测管理、环境监管执法是环保部门的主业,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紧紧抓在手上,主动作为。
(五)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环保系统廉政建设。 环保部门既有执法权,又有行政审批权,有权就有责,用权要依法依规,决不能搞权钱交易。全省环保系统都要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将权力红线与生态红线一起守住。
(六)按照年初部署抓好其他各项工作。 生态文明专项体制改革、生态保护建设、土壤污染状况发布、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的总结提升等等,都需要下大力研究推进;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已下达,在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上必须下力气抓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加强与环保部相关司局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我省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出去;要高度关注环境突发事件舆情,及时加以引导,不能让环境突发事件“妖魔化”云南;要加强环境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服务支持环保重点工作。
三、振奋精神,改进方法,狠抓落实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一)牢固树立环保工作大有可为的意识
我们应当意识到,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就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机遇、新时代。云南的现实省情是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可持续,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发展缩短与发达地区差距的愿望十分强烈。与此同时,良好的生态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又是云南最大的特色和优势,保护好、发展好、利用好生态优势,是云南的根本途径。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要站在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研究解决困扰和阻碍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和助手。省委省政府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五大产业建设,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就大有可为。产业转型升级首先就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贯穿五大产业建设全过程,这些都要在我们具体工作中实现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对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公益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发展项目,环保部门一定要提前介入,积极支持,全力搞好服务。充分发挥环境行政管理工作对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作用,把环境监督管理统一于加快发展的大目标之下,在加快发展中促进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的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优良的生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在一些同志对做环保工作有畏难情绪,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天下事不去做都是难题,真要去做总有办法。面对和正视困难,迎难而上,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进取才是根本出路。
(二)要创造性地改进工作方法
方法问题很重要,“方法对了,事半功倍;方法错了,事倍功半,甚至一事无成”。当前环保工作任务繁重,急需我们下大力气改进工作方法。一是主动汇报,加强沟通协调。环保部门是地方党委、政府的组成部门,要依靠党委、政府开展工作,遇事多汇报、多请示;与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寻求配合支持。同时,省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的汇报、沟通协调,对国家要求开展的工作,要明确工作内容、要求、标准,对国家考核要事先进行深入研究,提前把考核相关问题说清楚、弄明白。二要明确自己的职能职责。最近突出的问题是,在污水处理厂减排中,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污水管网建设有主体责任部门,环保部门就是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搞清进水量、浓度是否达标,运行维护是否正常。三要依靠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昆明市近年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值得各州市认真学习借鉴。比如,出台《关于整治违法排污行为的实施意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出台《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创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新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力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要盯住关键问题、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前不久,西南督查中心对我省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事先已经提了要求,督查结果发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根本没有整改。究其原因,还是工作不落实。突出关键问题抓落实,很多工作认真抓、认真做,效果是不一样的。各位处长(主任、站长),各位环保局长在这个位子上,最重要的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要负责任,这既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能力再大,不用心去做,也是干不好工作的。
同志们,在新的挑战和机遇面前,我愿与大家一道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