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2015年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05.2015  15:01

 

2015年5月5日,省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2015年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人民政府领导,省低碳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污染减排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当地重点污染减排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省长刘慧晏主持。在听取省环境保护厅工作汇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发言后,常务副省长李江作了重要讲话。

李江同志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在深刻分析当前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李江同志指出,治污减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抓好今年的污染减排工作,不仅关系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全省上下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巩固工作成效,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考核、最硬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李江同志强调,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明确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与2014年相比,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1%、2.5%、1.9%,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合理水平不出现大的反弹,污水处理厂要实现净削减2.1万吨化学需氧量和3160吨氨氮。要把年度减排任务层层分解并具体落实到各个州市、县市区的每一座污水处理厂和每一个减排项目上;要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施“区域限批”、“行业限批”和“企业限批”;要突出抓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住建和环保部门继续保持好“每月一会商、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约谈、每月一督查”的工作机制,确保1098千米年度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建成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要加大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对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管计划,配合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法规实施,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已建成的治污设施发挥效益。

刘慧晏同志就认真抓好污染减排任务分解落实、抓好综合协调调度、强化责任追求提出了具体要求。

 

 

报: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翟青副部长,总量控制司、西南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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