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
2月16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和困难,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部署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李宁检察长在会上指出,我省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省8家试点州、市院和81家基层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摸排线索,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我省试点工作逐步打开局面,初见成效。首先通过大量的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护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其次成功起诉了一批案件,试点工作成功破冰。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民行队伍得到了锻炼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当前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大家一定要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信心,继续振奋精神、奋起直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李宁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一是要进一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拓宽监督视野,长期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同志们必须转变办案思维、更新办案方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案件线索并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研判和管理。二是要坚持一体化工作机制,注重调查取证工作。三是要履行好诉前程序,加强跟踪监督。四是既要加快办案进度,又要严把起诉的质量。五是要高度重视庭审工作,保证诉讼效果。
李宁检察长强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前时间紧、任务重,试点工作处于攻坚克难、决胜全局的关键时期,试点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必须切实承担起“一把手”责任,将试点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强组织、人才、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领导。二要注重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环境。外部环境是制约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各级院要把强化对外沟通、争取外部理解支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三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四要加强队伍建设。
李宁检察长强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加速已刻不容缓。各级检察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会上大理州、临沧市、普洱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