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彬专职副指挥长在2016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推动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文彬
(2016年4月1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厅党组同意召开的一次工作会议。刚才,邓局长回顾总结了"十二五"及2015年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昭通市、红河州、普洱市三个州市作了很好的交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任务,坚定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信心
从"十二五"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状况,以及对未来一段时间发生趋势会商情况预判,"十三五"期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生防治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既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又逢千载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担负的职能使命看:林业有害物防治工作承担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的重任,是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云南森林资源丰富、气候独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特别是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通过木材及其制品、包装材料、交通工具等传播扩散的几率显著增加,外来有害生物防治难度进一步增加。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保护全省森林资源,维护全省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面临的形势任务看:受气候、物流以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内在客观规律、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以及人为活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和制约,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将持续呈现高发频发态势。一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居高不下。"十二五"期间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524.22万亩,发生面积较"十一五"期间的532万亩仅仅实现了小幅下降。预计"十三五"期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680万亩,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重大有害生物对我省森林生态安全的威胁仍在加剧。松材线虫病已然对我省形成了包围之势。周边省份除去重庆和贵州的老疫点外,广西西林县、四川宜宾市、凉山州等松材线虫病的新发生区与我省昭通、楚雄、文山山水相连、森林连片,松材线虫病通过自然或人为传带方式再次侵入我省的可能性急剧上升。边境一线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先后发生。薇甘菊、锈色棕榈象、红火蚁、椰心叶甲在周边国家大面积爆发,已侵入西双版纳、德宏、文山等地并造成危害,除治极为困难。由于与接壤3国在国家层面上缺乏生物灾害有效联控机制,林检部门总是处于疲于应付的被动防控状态。此外,楚雄鳃扁叶蜂、桉树枝樱姬小蜂等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零星发生,如不及时除治极有可能暴发成灾。三是经济林生物灾害日趋严重。近几年,全省经济林快速发展,仅核桃的种植面积就达4230万亩,目前虽然没有对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进行全面准确统计,但就了解掌握的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此外,坚果、油茶、板栗、竹类等经济林有害生物发生种类也在逐年增多,发生面积逐年攀升,经济林有害生物的发生面积及造成的损失将呈进一步增大之势。
从推进的发展机遇看:一是生态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坚定不移爱绿植绿护绿""保护好每一寸绿色"。省委省政府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这些战略部署,从更高的层面、更广阔的视角,对林业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既赋予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的职能使命,也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2014年、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两份文件的出台,对我省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强省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有力推动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入全面建设、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机制更加健全。2015年,中央连续出台相关问责制度,把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内的生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问责范围。2015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将"生态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纳入到"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中予以追究。11月,中办国办又下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将地方政府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试点。这些考核激励机制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为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加快三大体系建设,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水平
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实现监测预警智能化、检疫御灾信息化、防治减灾社会化,是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实现整体防治工作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手段。
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面:依托省、市、县、乡四级防治检疫机构,进一步完善有害生物调查、普查制度,将监测重心和监测调查数据采集主体延伸到乡村、山头地块。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加快建立以人工调查、设置引诱等为主的地面监测和与航空遥感、物联网+等为主的空间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平台,突出抓好偏远山区、密林区等区域的灾情监测,提高监测精细化和生产性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重点林业产业基地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加快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拓宽疫情、灾情发现途径。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进一步提高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的准确性。通过不断监测预警体系,为科学防治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切实推进预防工作实现从"灾后救灾"向"预防为主"的转变。
在检疫御灾体系建设方面:以大数据为手段,构建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全过程追溯监管平台,以及疫木加工、植物隔离试种的实时监管平台,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制度规定,加强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监管,实现疫情的可追可溯。结合我省实际,科学确定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突出管控重点。不断完善林业植物检疫审批服务平台,改进检疫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强化国内植物调运检疫、国外林木种苗引种等检疫审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林业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地方性立法进程,争取《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及早出台,推动全省防治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轨道。
在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方面:依托云贵川渝藏五省区检疫执法机制和指挥合作平台,在国家林业局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区合作;健全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域间联防联治机制,强化毗邻地区和交叉地带的防治工作。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防治指挥系统,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加强应急防治药械和设备的储备,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鼓励林农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支持林农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联防联治。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检疫除害、监测调查等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对防治协会建设的指导,强化对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完善防治作业设计、防治质量与成效的评定方法及标准。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造林绿化设计和森林经营方案,并将其列为主要审查指标。积极转变防治方式,牢固树立绿色防治的理念,采取绿色环保的防治措施,有效保护水源、土壤、非标靶生物和人畜安全。推进无公害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强化森林食品安全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撑保障,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科学谋划"十三五"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预判断"十三五"防治工作形势,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切实增强"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要积极主动与各级林业发展规划、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接,争取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是三大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总规和专项规划,把更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纳入规划盘子,为"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供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保障。
(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大力支持。要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构。省林检局要加强与省政府沟通对接,争取省政府尽快成立云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建立完善部门间联动机制,形成推动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州市也要按照省级有关做法,成立由州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要严格落实防治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积极争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把造林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个体林农等林业经营主体的防治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加大资金投入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争取把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经营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争取林业贴息贷款等有关扶持政策,将防治所需的有关机具和设备列入国家和省级农机补贴范围,不断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三)切实打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基础。要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加快产学研协同开展技术创新工作,重点开展用材林和经济林病虫种类及生物学特性、生物防治技术、无公害防治技术等基础性和实用性技术研究。实施防治技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基层人员、乡村兼职人员和广大林农的防治技能。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先进技术促进自身发展。切实加强林检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组织架构、人员力量、监管体系与本地防治任务相适应。加强对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林业和植保等有关专业人员的比例构成,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积极争取落实林检机构有毒有害津贴,改善工作条件,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治工作,普及病虫害和防控知识,增强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抓紧完成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去年以来,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基本完成外业工作,转入汇总评估阶段。各地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抓紧时间,积极推进。省林检局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抓紧制定《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各地也要根据省级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规范普查数据汇总方法与上报流程,确保普查成果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合作,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技术和质量把关,全方位监督普查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汇总评估工作,按时上报国家林业局。要认真总结普查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有害生物调查、普查各项制度,为今后每5年一次的普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形成常态机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 作者:秦洪锦 | 栏目编辑:秦洪锦 | 栏目审核: 秦洪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