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9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贯彻落实公安部“8·2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从维护核心、服务大局的高度,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聚焦政治安全,准确把握斗争方向,将打击矛头始终对准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始终对准侵蚀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始终对准骗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把一切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彻底消灭。要聚焦对党忠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能不能坚决地打掉黑恶势力,是对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对党忠诚度和工作责任心的直接考验,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刀把子”的职能作用,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聚焦跨越发展,紧紧抓住专项斗争的大好机遇,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层层抓好“五抓五比”“擂台赛”,扎实推进落实各警种214项跨越指标,强化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提升社会面打防管控能力,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要聚焦为民意识,紧扣民心这一最大的政治,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依法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涉黑涉恶治安问题,更好地控发案、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稳定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要聚焦队伍建设,以政治过硬为标准、以增强本领为核心、以锤炼血性为关键,通过专项斗争,大力推动公安队伍服务管理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努力使公安队伍的作风形象来一次大转变、大提升。
会议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用迎接大考、交好答卷的标准,迎接中央督导检查。要把中央督导作为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工作的大测试、大检查,借助督导契机,查找工作短板,推动工作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严肃性、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工作,客观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督导,积极主动汇报,全面整改问题。要开展自检自查,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6项督导重点,认真梳理落实情况,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责任。要积极配合督导,以督导为契机,把公安机关工作成效反映上去,把扫黑除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反映上去,把需要建立的长效机制反映上去,推动解决扫黑除恶面临的瓶颈性问题,进一步加强专项斗争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用断根除源、全域覆盖的措施,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加强线索排查,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组织开展线索集中核查行动,确保“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加强专案侦办,强化组织领导,掀起办案高潮,提升工作能力。要加强延伸打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边境地区重点整治、缉枪治爆、旅游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以落实共同责任为核心,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以刮骨疗毒、除弊去疴的决心,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提高思想认识,从站稳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赢得民心民意的高度,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敢于亮剑、善于舞剑,敢于揭盖子、善于撕破网,推动深挖“保护伞”取得更大战果。要坚持深挖彻查,按照“有伞必深挖、挖伞必彻底”的理念,同步推进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要健全保护制度,敢于同一切干扰破坏侦查办案的黑恶势力作斗争,切实调动民警办案、群众举报积极性,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证人,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切实打消人民群众参与斗争、主动举报的顾虑。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对我们党性观念、政治态度的一次重大政治考验,也是对我们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的一次实战检验。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真正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抗在肩上,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推动协调,各警种要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的共同责任,切实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要强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在组织部署、压实责任方面是否有实招、见实效,在发动群众、线索摸排上是否有创新、有突破,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上是否有力度、敢碰硬,在综合治理、组织建设上是否堵漏洞、建机制。要确保执法规范,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搜集证据,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要注重宣传发动,充分表明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工作成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会议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会上,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与各州(市)公安局局长签署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责任状》。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若昆出席会议,厅党委委员、省扫黑办有关同志、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各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