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武魂杯”云南省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云南武魂跆拳道搏击培训学校
三、协办单位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乾泉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巧家县文武育才学校
四、竞赛地点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
五、竞赛时间
2017年2月22日-26日
六、参赛要求
(一)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云南省跆拳道协会和各州市跆拳道协会推荐的跆拳道教学培训单位;
(三)各州市具备合法的注册培训资质的跆拳道馆、校、俱乐部;
(四)选手资质: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技术体能及心脑等各项指标符合跆拳道比赛的参赛要求,必须为自愿参赛且法定监护人同意;运动员为云南户籍,非云南籍运动员需在云南就读学籍,入选国家示范团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赛前统一备齐运动员竞赛注册的相关证件、表格,报名时交组委会审验合格,比赛时由云南省跆拳道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六)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包括个人、混双、团体赛)
2、竞技比赛
(二)竞赛年龄组别规定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男、女):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人组(男、女):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品势混双比赛:
(1)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人组: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品势团体比赛:不分男、女,比赛队伍组成为3-10人。
(1)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儿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5)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成人组: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4、竞技比赛:分男、女组别
(1)儿童组: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儿童组:18-20kg、22kg、25kg、28kg、32kg、36kg
女子儿童组:17-19kg、21kg、24kg、27kg、31kg、35kg
(2)少儿A组: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少儿组:19-21kg、23kg、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3kg
女子少儿组:18-20kg、22kg、25kg、28kg、31kg、34kg、38kg、42kg、+42kg
(3)少儿B组: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少儿组:22-25kg、28kg、31kg、34kg、38kg、42kg、46kg、50kg、+50kg
女子少儿组:20-23kg、26kg、29kg、32kg、36kg、40kg、44kg、48kg、+48kg
(4)少年组:限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少年组:23-26kg、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1kg、+51kg
女子少年组:21-24kg、27kg、30kg、33kg、37kg、41kg、45kg、49kg、+49kg
(5)青年组A:限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青年组:40-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青年组:38-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g、63kg、+63kg
(6)青年组B:限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青年组:40-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青年组:38-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g、63kg、+63kg
(7)成人组:限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成人组:54kg、58kg、63kg、68kg、74kg、80kg、+80kg
女子成人组:46kg、49kg、53kg、57kg、62kg、67kg、+67kg
(三)参赛人数
1、品势比赛: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人参赛,团体品势每支队伍每个组别限报2组;
组 别 | 幼儿组 | 儿童组 | 少儿组 | 少年组 | 青年组 | 成人组 | |
个人 | 男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女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2人 | |
团 体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
混 双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2组 |
2、竞技比赛: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限报2人参赛;
注:团体项目中同一选手不得在本单位参加的同一项目中的两个以上参赛团队中重复出现。
(四)竞赛内容:
1、品势比赛:
分 类 | 第一指定品势(预赛) | 第二指定品势(决赛) | ||
幼儿组 | 太极1章 | 太极2章 | ||
儿童组 | 太级3章 | 太级4章 | ||
少儿组 | 太级5章 | 太级6章 | ||
少年组 | 太级7章 | 太级8章 | ||
青年组 | 太级8章 | 高丽 | ||
成年组 | 高丽 | 金刚 | ||
混双 、 团体 | 幼儿组 | 太极1章 | 太极2章 | |
儿童组 | 太级3章 | 太级4章 | ||
少儿组 | 太级5章 | 太级6章 | ||
少年组 | 太级7章 | 太级8章 | ||
青年组 | 太级8章 | 高丽 | ||
成年组 | 高丽 | 金刚 |
八、裁判员
省体育局选派具有国家一、二级等级的裁判员。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竞技各级别冠军获得者可有机会入选代表云南省队参加全国比赛(入选者由云南省体育局办理注册全国运动员资格)。
(一)各单项及混双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集体项目比赛前3名颁发奖杯、成绩证书,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男女最佳技术奖,并颁发奖杯、成绩证书;
(四)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积分办法如下(只按竞技获奖累计);
个人竞技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7、6、5、4、3、2、1。
(五)设个人“跆拳精英奖”,授予锦旗或奖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评选;
(六)本次比赛中竞技比赛获前8名的运动员,可按国家体育总局《2014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关规定,按照所获成绩办理相应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发证机关为云南省公安机关的运动员方可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青年组和成人组,在各级别中至少有6人报名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在比赛结束后6个月内持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七)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奖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10%评选;
(八)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奖状。
十、赛风赛纪规定
凡出现以下情形者,组委会有权当即取消个人比赛资格乃至全队成绩,赛风纪律保证金及报名、保险费用概不退还,并报省体育局按相关规定给予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禁赛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保留对其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伪造、涂改证件,雇请专业选手或超重选手冒名顶替参赛;
2、比赛相关人员质疑裁判、阻扰工作或煽动起哄干扰比赛秩序;
3、不服从检录、安全、裁判等大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寻衅滋事者;
4、赛风野蛮、行止不端,有悖体育比赛精神文明宗旨的;
5、无视比赛规则,故意采用非跆拳道比赛技术造成对手受伤;
6、借选手比赛正常受伤等情况讹诈、勒索组委会的不良行为。
十一、其它规定
(一)各代表队领队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全职担任,不得由运动员兼任,且必须有所在代表单位签发委托责任书,并保证比赛期间全程在赛场和手机电话全天开机;
(二)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运动员,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同一个年龄组内允许兼报全部项目;
(三)各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所代表单位公章和所属州市级协会推荐参赛意见,并同时交纳“领队责任委托书”和全部选手的“自愿参赛声明”,未满18周岁选手的“自愿参赛声明”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
(四)大会仅负责提供比赛用地垫,选手自备正规厂家生产的护胸、护头、护齿、护手套、护臂、护腿及护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云南省跆协指定、推荐的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跆协指定、推荐产品目录见附件2);
(六)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参加竞技比赛的选手着竞技道服(上衣及裤子均为白色),品势比赛的选手着品势道服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云南省跆协审查后同意方可使用;
(八)本次比赛当场宣布成绩,采用录像审议程序没有申诉程序。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必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提供电子报名表,纸制报名表报到时上交,其中纸制报名表需打印填写;
1、电子版报名表请发至: [email protected] 。
2、纸制报名表盖章后带到赛区。
联系人:余兴明 唐榕璕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169776
(二)报到:请各队于2017年2月22日18:00前到大会(红塔体育中心)报到,领队、教练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注册证、一寸标准近照2张及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到时缴纳竞赛管理费和保险费;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十三、技术会议、抽签及称重
(一)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召开技术会议并进行抽签;
(二)2017年2月23日下午13:00—17:00称重;
(三)组委会竞赛官员、技术官员分别讲解竞赛规则、竞赛指南等事项,回答运动队有关竞赛的提问;
(四)因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技术会议的内容或没有参加技术会议的参赛队,造成该队在比赛中出现各类问题,责任自负,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四、经费
(一) 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推荐宾馆,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颁布;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500元(兼报项目加收50元/每项);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50元,组委会统一办理中国跆拳道协会推荐的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
十五、有关规定:
所需资料审验合格接受报名后由各领队或家长自行带至比赛现场办理注册时证明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运动员本人持云南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逢办理期间交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回执)或户口本原件、在云南就读学校学籍册原件;
(二)运动员注册工本费每人30元;
(三)运动员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单位、姓名、照片为办理运动员注册申请登记专用);
(四)每队需缴纳赛风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行为赛毕退还。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 2017年云南省跆拳道锦标赛报名表
2. 锦标赛参赛推荐表
3. 自愿参赛声明
4. 参赛免责声明
云南省体育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