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问答录
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问答录
编者按:
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8年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主持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左光荣、张根毛、孙树兵、罗原等12名委员,就城乡规划编制方面存在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衔接不畅问题,如何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确保城乡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应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乡村规划统筹的编制管理和实施,如何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规划管理等12个方面问题进行询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市城乡规划局李汝荣、毛文明、杨舒,市国土资源局李正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琦,对各位委员提出的询问进行了回答。本报就专题询问情况进行分期刊载。
问题一
左光荣委员 : 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规划编制方面存在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衔接不畅的问题。
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推进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多规合一”?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汝荣: 为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衔接不畅,推进城乡规划和其他规划“多规合一”,国家和省级做了很多探索。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张蓝图干到底”(即“多规合一”)改革任务。随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多规合一”被列入到中央深改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专项小组确定的60项改革任务中。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四部委选择了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2018年4月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在专题调研“多规合一”试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时提出“规划既不是城乡规划,也不是土地利用规划,而应该是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下步规划工作重点。
关于我市“多规合一”工作。一是2015年沧源自治县被列为云南省“多规合一”试点,按照要求完成了《沧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总结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规划修改前各类规划间相互冲突的图斑共5万多个,修改消除冲突图斑2万多个,仍然有3万多个冲突图斑暂时无法解决。
二是云县幸福镇为“多规合一”镇规划试点。2014年云县幸福镇在规划编制中,通过建立GIS数据库,将镇域基础信息、现有规划及本次镇规划内容无缝落实在幸福镇镇域空间范围内,构建了一个数据库和一张规划蓝图。同时协调相关规划划定“三区四线”管控。打破传统的城市规划模式,提出镇村体系规划、乡村规划、镇区规划的全域规划手法。
该项目列为住建部2014年国家级村镇试点,也是云南省唯一一个镇规划试点,规划于2014年10月底通过住建部审查,被评选为2014年全国镇规划示范镇。
三是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点围绕规划体系、空间布局、技术标准、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审批管理等六个方面,按照“多规合一”工作要求,融合和消除城乡规划与其他部门规划之间的矛盾,编制全市空间规划一张蓝图,推进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第一,以全域规划优化城乡空间。通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类空间的划定,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优化覆盖全域。
第二,以控制线体系实现无缝对接。建立统一的“多规合一”控制线体系。保护方面,立足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生态控制线;开发方面,避让保护边界,限制城乡无序发展,有效引导城乡空间发展和建设项目布局,合理划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第三,以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率。通过调整审批事项办理阶段、合并部分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实行跨部门联合评审等,实现审批事项办理的无缝对接,建立项目审批服务系统平台,统一收发件窗口,申请人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实现从“部门审批”向“综合审批”转变。
四是探索搭建临沧一张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统筹全市空间发展规划,深化空间数据资源建设,加强临沧创新体系建设,深入践行“一张蓝图干到底”。
正在搭建的“临沧一张图”平台,将为临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评估、公众服务全过程提供数据基础和应用支持,将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搭建“临沧一张图”平台,统筹全市发改、教育、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文广、卫生、旅游、规划、电力、电信等16个部门涉及的自然资源、社会人文、国土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空间基准(国家cacs2000坐标系)、统一平台服务的思路在“一张图”上实现集成、应用和共享,搭建管理更新、展示查询、统计分析、共享应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行业、部门、层级(市县乡村)分类分级管理,城区、郊区、村镇市域空间全覆盖,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信息集成,为临沧大数据建设、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空间数据基础,为政府决策提供量化依据,为市民提供形象的空间规划查询。系统分决策版和公众版。
五是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提升完善。下一步村庄规划提升工作中,村域规划将采取“多规合一”的方法,将主体功能区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及产业、交通林业、旅游、电力电信、科教文卫等行业规划在“一张蓝图”上实现统一。
关于规划实施管理方面。我市率先建立了“三级规委、四级联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发挥好规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成果的审查,以及重大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保证各部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及修改的有效衔接,统筹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以协调机制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将结合国家机构改革赋予的职能,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实行全域空间管控,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问题二
张根毛委员 : 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强调,要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部分地方存在城乡规划变更调整较多的情况。
请问我市下一步如何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确保城市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汝荣 :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涉及20年的建设周期,不少地块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保障其科学性、合理性至关重要,同时还要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华松主任之前说过“做不被骂、难以改的规划”,做不轻易被更改的规划也是我们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为切实解决目前城乡规划修改频繁的问题,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高水平编制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的科学性。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开门搞规划,邀请国内高水平的设计机构参与规划编制,采用“多规合一”的方法,把各部门的规划科学地融合,把“蓝图”绘好。转变会议组织方式,避免部门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全面听取市民意见,让公众全过程参与;建立临沧市城乡规划顾问组,为城乡规划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城镇总体规划报批前报送人大审议,并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报送人大备案;村庄规划报批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主动向人大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修改程序,提高规划的严肃性。1.达不到《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法定修改要求的,一律不准启动修改。
2. 城镇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后的城镇总体规划必须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3.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4.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在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修改规划的随意性,力争做到交班交规划,一任接着一任干。
四是注重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规划意识。加强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城乡规划政治站位,做到尊重规划、敬畏规划,进一步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同时注重业务培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力争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五是加强监管和督查,严肃追究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加大城乡规划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作用,切实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的层级监督。加强和同级纪检监察、人事部门联动,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存在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问题三
孙树兵委员 : 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合理布局的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原则和内容。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城乡规划普遍存在“重城轻乡”的问题。
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乡村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毛文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2010年,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开展了村庄规划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2014年,8县(区)实现了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
2016年,为切实提升规划质量,解决好乡镇“脏、乱、差”问题,补齐公共设施短板,全市启动开展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 2017年12月城市规划区外66个乡镇的规划提升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了市级审查,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高质量乡镇总体规划全覆盖。
在下一步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中: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好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二是加快提升村庄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对象范围、目标任务、规划要求、成果形式,强化协调指导,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村庄规划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抓好村镇规划实施和管理。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加强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强化乡镇、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落实,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维护好规划法律刚性。 发挥好乡镇规委会作用,整合区域资源,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市、县、乡(镇)三级规委会统筹联动。强化特色风貌管控,推进“小而美、小而干净、小而宜居”特色小镇建设。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市、县(区)两级规划督察、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地,督促指导好县(区)、乡镇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严格规划实施和管理。发挥好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作用,形成市、县、乡、村4级联动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
问题四
罗 原 委员 : 从调研报告中,反映城乡规划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要求和意见。但目前仅有个别县区成立了城市综合执法局,且乡镇没机构。
请问我市将采取那些措施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规划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琦: 谢谢主持人,谢谢罗原委员,我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琦。
2015年以来,中央出台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市委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我市有城市管理执法机构9个,城管执法人员252人,协管人员321人,其中:市住建局内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为正科级机构,在职2人;县(区)执法机构8个。
当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执法装备有113 台(辆),其中:执法记录仪44台,照相机16台,摄像机12台,执法用车74辆(小汽车14辆、电瓶车10辆、摩托车50辆)。
下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规划管理:
措施一: 积极推进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全覆盖,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
一是在市住建局设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同时撤销原内设的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稽查执法支队,将其职责、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整合划入该科室,负责拟制全市城市管理政策;加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查处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执法人员培训,行政复议、稽查执法等职责。
二是将各县(区)住建(规划)、环保、水务、交通、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属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的职责、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整合划入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各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乡镇(街道)派驻执法分局,其中也可采取 2个以上乡镇共设置1个执法机构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全覆盖,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措施二: 进一步理顺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市、县(区)、乡镇(街道)成立综合管理执法机构后,应进一步理顺住建(规划)、环保、水务、交通、公安、工商、食药监等方面属于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领域的职能职责,及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公示和向编制管理部门报备工作,确保城乡管理综合执法职责统一集中行使。
对除上述领域之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必须按县(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核,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审批的规定程序。
措施三: 强化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 根据市、县(区)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合理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编制,使执法力量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匹配。
二是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适当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
三是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规范管理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定执法执勤用车使用与管理 制度,配备相应的执法装备配备。 四是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执法行为规范,能执法,执好法。
五是 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六是 加强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统一全市执法文书格式,改进执法方式,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痕迹管理。市、县(区)住建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现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措施四: 加强 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好城市公共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提升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积极推进各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努力构建智慧城市。
措施五: 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建立健县(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措施六: 完善保障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司法衔接,推行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机制。
措施七: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区)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健全考核制度。
措施八: 加强规划批准实施后管理工作。 一是 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认真落实好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二是 抓好村镇规划实施和管理。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加强规划许可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充分发挥好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不按规划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是 加大综合治理督促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作用,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排查工作,切实遏制“两违”建筑增量、逐步消化存量。
四是 加强市对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严格规划实施和管理。
问题五
曹宪勇委员 : 依法处置违法建筑是提升人居环境、维护城乡规划权威的有力手段。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筑的处置作出了规定,《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配套体系。但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全市八县(区)在处置两违”建筑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前紧后松的状况?特别是固定建筑处置难的问题。
请问下一步将采取何措施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杜绝增量、消化存量?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汝荣: 违法建筑整治是城乡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6月全省启动开展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违法建筑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县区、乡镇违法建筑处置举报与咨询电话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违法建设增量有所控制,存量逐步消减,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8年8月底,全市普查违法建筑面积172.81万平方米,累计查处137.9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79.82%。
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97.79万平方米,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10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8位。2018年,省级下达我市年度目标任务为查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我市自加压力,下达各县(区)目标任务不低于56.5万平方米。从整体进度上看,八县(区)在处置“两违”建筑中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前紧后松、永久性建筑处置难度大的情况。
2017年我市拆除的违法建筑结构类型以临时性建筑为主;2018年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拆除的违法建筑结构类型转变为以永久性建筑为主,查处拆除难度较2017年更大,工作进入攻坚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违法建筑查处拆除难度将越来越大。
2018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0.8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66%。7月份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6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6位;8月份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7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5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工作,9月19日市人民政府对2018年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推进滞后的永德县、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了集体警示约谈。
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开展违法建筑摸底排查。督促县(区)尽快制定出台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深入开展违法建筑普查复核,把底数摸清摸准,特别是将漏统漏报的永久性结构违法建筑纳入整治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约谈提醒、警示力度,定期对排名末位的县(区)进行约谈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实行目标倒逼,督促县(区)边查边治,立查立改,动真碰硬,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坚决遏制增量,按期消化存量,确保到2020年,违法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县(区)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进一步明晰国土、住建、执法、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对违法建设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四是坚持依法依规。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临沧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治理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周密研究部署,在处置重大案件、复杂案件时,充分调查并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做到依法拆违,和谐拆违,维护稳定。
五是严肃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尽快完成2017年度申报情况抽查核实和查处,完成2018年度申报工作,做到核实一批查处一批。
六是突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在前、做到位,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拆违案件的宣传力度,形成防违、控违、拆违的良好氛围。
七是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问题六
殷致宏委员 :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三个定位”的总体要求,立足临沧前沿门户优势,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是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请问市人民政府,孟定口岸城市规划编制进展如何,实施情况怎么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 : 一、《孟定口岸城市规划》编制情况
孟定口岸城市的编制大的经历了两个阶段。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先行先试,迅速启动了《孟定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用地规模33平方公里,分为孟定主城区、清水河片区、农场片区3个片区,并于2012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16年1月,市委三届八次全会提出,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三个定位”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一轴两城三带”空间发展格局,围绕把孟定新城建设成为中国西南边疆极具特色的新兴口岸城市的目标,坚持“岸城一体”发展,加快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基地,带动临沧开发开放平台建设,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上实现突破。
按照市委三届八次全会要求,2017年8月,正式启动了《孟定口岸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由北京交通大学和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两家国内知名的甲级规划设计单位联合编制。规划范围62平方公里,由孟定镇区19平方公里、清水河片区33平方公里以及芒卡片区10平方公里组成。规划期限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明确的孟定城市发展定位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城市,新兴国际物流辐射中心,面向印度洋的国际陆港。《规划》提出的孟定城市功能分区定位:孟定主城区作为城市综合服务中心,是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清水河片区作为国门双边贸易产业区,自由贸易实验区,承担孟定镇区主要的贸易交流功能,是城市的产业中心;芒卡片区作为双边贸易产业加工区和城市配套服务区。
目前,《规划》已通过省城规委上海援滇顾问组、市委专题会议、市城规委专家组审查。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和支持,相关市级领导多次听取了规划情况汇报。
2018年1月16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专题听取了规划汇报,并明确提出“一关两检”后移、在清水河片区布局综合保税区、未来打造自由贸易区,火车站布局于南捧河东侧、结合地形地貌研究货运物流问题、保证交通畅通顺达等修改完善要求。华松主任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8年9月14日又再次听取了《规划》的编制情况,并督促尽快开展规划报审报批工作。
现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孟定口岸城市规划要认真研究引入上海自贸区“数字围栏”概念和技术,对接好“一关两检”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调整的指示精神,对《规划》中引入上海自贸区“数字围栏”概念进行专题研究。我们将抓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建设实施情况
截至2017年底,孟定口岸城市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完成137.03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完成2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3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0.698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47亿元;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完成1.2702亿元。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200余个,涉及投资额达400.2亿元。在第5届中国南博会上完成签约项目4个,协议资金达50亿元。
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28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申请到2000万元的清水河国门联检楼项目建设地方债券。50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作有序推进,2.5亿美元资金今年有望部分到位。申报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亿元、土地收储专项债券4亿元。清水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贷款已上报省建行待批。
耿马信用联社孟定清水河口岸自助服务银行正式运营。清水河口岸货运通道、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年产900万套泡沫箱的宏远包装制品厂、边合区便民服务中心及200套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已投入使用。
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联检楼项目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查验区及货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整体有望明年投入使用。开展临清高速孟定至清水河段征地拆迁、施工,清水河片区14公里园区道路预计2018年底建成通车。投资2.8亿元的清水河片区连接芒卡片区的跨南汀河一桥一隧工程开工建设。
瑞嘉中缅国际农产品物流贸易中心、顶峰物流综合进出口产业园等项目正在开展三通一平。配合中铁二院开展临清铁路实地踏勘。多次与缅甸国家部委会商会谈,中缅两国清水河口岸连接通道、中国援建缅甸滚弄大桥前期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加快推进孟定口岸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快临沧对外开放和辐射中心建设的步伐。
问题七
罗成灿委员 :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根本没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记录的痕迹?
请问这样做符合法定程序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毛文明: 根据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村庄规划包括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近年来,各乡镇在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谨、管理缺失,确实存在部分村庄规划没有征求村民会议意见或村民代表会议意见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严格城乡规划的审查审批程序,规范痕迹档案管理,做到规划科学、程序合法、管理规范。
二是在近期下发的《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审查审批等要求。规划编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下为主的方式进行,民生需求自下而上,底线控制自上而下。严格审查审批,村庄规划初步方案(草案)完成后,需提交村两委充分征求民意,由村两委召开回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规划设计单位等多方参加的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村庄规划评审稿。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审,报县城规委专家咨询组审查。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的规划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报送审批前,须将规划方案进行不少于三十日的公示。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县(区)规划局备案。
问题八
王 群委员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请问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如何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杨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3个等级。甲级资质由国家住建部许可,业务范围不受限;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住建厅许可,其中乙级资质单位可以承担20万现状人口及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丙级资质单位则只能承担镇及以下行政区域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沧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规定:预算资金大于12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并进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预算资金在20万元(不含)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单位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预算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的规划编制工作中,根据规划编制经费的不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确定编制单位:首先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由相关科室起草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80%测算采购经费,报局党组会确定。
预算资金小于20万元的项目,由业务科室采取询价(电话、书面)的方式联系不少于3家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成立谈判小组,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的报价、服务承诺后,将3家规划单位报价等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预算资金大于20万元小于120万元的项目。经局党组会确定后,由业务科室填报“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报市财政局批复。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采购事宜,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采购一般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报名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中由评委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单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开展规划设计。
预算资金大于120万元的项目。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由业务科室填报“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报市财政局批复。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采购事宜,按要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从报名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中由评委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单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开展规划设计。
问题九
穆志良委员 : 我市村庄规划历经三村建设、新家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到现在的乡村振兴战略,已进行过多轮规划。
请问这些规划是否做到有效衔接,如何做到有效衔接,积累了哪些经验?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毛文明: 2003年,临沧提出“三村建设”工程行动,由各县(区)住建局组织开展了部分示范村的村庄规划。2009年全市启动开展了新家园建设行动计划,2010年由市委新农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2014年全市启动美丽家园建设,2015年12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动全市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2018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根据任务分工,市规划局草拟了《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计划于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村村域规划及自然村建设规划提升工作。
在三村建设、新家园行动计划、美丽家园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村庄规划做到承上启下、相互衔接对接,既注重前期的规划建设成果,又尊重现实。比如,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的中国传统村落、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沿边村寨、茶村庄以及规划内容、深度已达到相关要求的村庄,危房改造基本完成且公共设施配套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村庄,已按原规划实施且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不再进行提升,将涉及的村域规划内容融入行政村村域规划。
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主要做法:
一是科学统筹协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打破以往村庄规划编制单一的做法,按照实行全域管控、引导项目落地、强化共建共享、满足服务半径的原则,构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规范、有序管理的村域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农村设施现代化。从加强行业横向和纵向协调沟通,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中对自然村15项、行政村17项、乡(镇)8项的具体目标要求,对接落地村域内发改、农业、林业、教育、水务、交通等各行业部门的建设项目。
二是分类施策。重点规划好中心村的位置和规模,加快中心村的建设步伐。30户以下,不具备发展条件或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点,按照县(区)域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合理引导迁并。
三是抓住政策机遇和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在原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基础上,抓住云南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政策,编制了兴边富民工程沿边村寨规划317个;结合因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给村庄未来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组织开展了重要交通沿线的村庄规划编制。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负总责、乡(镇)组织、村两委主体、干部参与、村民认可”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是注重建筑风貌引导。率先在全省编制了特色民居户型通用图集,结合临沧地域特色、民族文化、民风民俗,组织编印了《临沧市特色民居通用图集》192种户型、《临沧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户型图》28种户型,供村民自主选择使用,引导特色村寨建设。
六是创新编制方式。要求规划编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下为主、以村为主的方式,通过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入户恳谈等方式,广泛组织动员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工作,确保符合群众意愿和农村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作用,提高规划的实操性和规划质量。
问题十
肖天瑞委员 : 调研中发现,我市个别小区建设时违反已审批的规划而未及时得到制止,工程建成后,业主长时间未能取得产权证,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请问规划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依法给予解决?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杨舒: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我市确实存在个别小区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且未得到及时制止的情况,例如临沧中心城区临都上城住宅小区,小区业主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大部分为占用小区公共用地建设围栏、围墙、临时房屋,在阳台、露台加建临时房屋等。
出现类似临都上城住宅小区业主违法违规建设突出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小区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项目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口头承诺将部分公共用地交由业主使用、违章搭建制止拆除不及时等。
为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2015年3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工作中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划公示公告制度。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前在部门网站、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方案审批后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特别是房地产建设项目,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要求在销售中心对项目总平面图、户型图进行公示公开,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阳光规划”。
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和查处拆除力度。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规搭建及时告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执法部门。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五条关于处置在建违法建筑的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处置,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制度。项目建设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放线,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四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关于对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屋登记、变更等手续的规定,督促县(区)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密切配合,违法状态消除并经核实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等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李正宇副局长补充回答: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登记,申请人提交登记所需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要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登记机构才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自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全面依法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不断优化流程,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以“提质增效”为重点继续深化改革,集中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和“推绕拖”“事难办”排查整改工作。
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服务方式,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问题十 一
李文勇委员 : 随着近几年临沧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市建设用地紧张,规划建设用地落实难。比如临翔区计划实施的圈掌社区办公区、茶叶市场、恒康医院、区职业教育中心等项目,因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进展缓慢,或因初步选址不符合城市总规划,导致项目无法落地,建设资金闲置。
请问市城乡规划局,对临翔区的规划建设用地是如何把控,总体布局的?针对项目规划选址难的问题如何统筹解决?在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时,是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杨舒: 关于临沧市主城区用地情况。根据2012年批准的《临沧城市总体规划》临沧主城区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7.2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底主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0.173平方公里。2017年国土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和《云南省全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云国土资(2016)173号)要求,临翔区全域划定坝区基本农田面积370.0047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基本农田面积7.477平方公里。
据初步统计,目前临沧市主城区可流转的专债土地约1400亩,其中火车站片区连片用地约占450亩,其余可用建设用地均不连片,呈破碎状,难以满足大中型项目的建设需求。
关于临翔区用地如何把控、布局和选址难的问题。市规划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解决:
一是启动临沧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深入实施,《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滇西南城镇群规划》等一系列上位规划,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临沧市城镇格局发生重大改变,临沧主城区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2018年初,市规划局按照“多规合一”的方法,启动了临沧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计划2018年10月底完成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并上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待规划纲要批准后,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按程序加快推进临沧城市总规修改工作。
在总规修改中,市规划局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的问题;提升政府空间治理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分类,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临沧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结合铁路、高速公路过境布局,围绕将东拓新区打造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大健康产业基地、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独具魅力的康体养生旅居城的目标,于 2017年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东部拓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主动探索研究临沧东部的土地利用潜力,通过规划建设东二环路,盘活昔本、博尚片区约15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目前,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市城规委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结合博尚片区近期可建设用地约2500亩的情况,市城乡规划局、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博尚水景观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及创业环境,引导建设项目到昔本、博尚片区落地,进一步缓解主城区项目选址难的问题。目前,已在昔本、博尚片区落地及选址的项目有临翔区委党校、职教园区、茶国际博览园、临沧教育小镇等。
三是合理优化调整主城区用地功能布局。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落实临沧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结合临沧工业园区南移、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相关区域已建设项目等情况,引导临沧工业园区开展园区范围内部分产业用地向城市配套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工作,合理优化调整主城区用地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目前已完成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待市城规委会审定后实施。调整后,可使部分项目得以落地实施。
四是加强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引导功能相近项目进行整合。如圈掌社区办公用房项目和民政社区养老项目整合,茶叶市场和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整合,恒康医院和地产类项目开发结合,民政仓库、红十字会仓库、市区儿童福利院共建,通过项目整合共建,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整合建设项目资金、完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
关于在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时,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的问题。在建设项目选址审查时,市规划局严格依照《临沧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进行用地分类复核,同时会同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形成选址意见,报市城规委会审议后,才予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正宇补充回 答: 国土部门在配合项目选址过程中主要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宏观层面进行把控,主要也就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指标是否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等方面。
在2017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我市按照省下达的各项指标经充分征求各县区各部门的意见后,分解下达各县(区)。临翔区较原《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减少6690公顷和805公顷,在下达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重点保障全市高速公路、机场、水库等建设项目,下达临翔区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572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10公顷。
在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过程中,临翔区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37000.47公顷,其中临翔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按照“城市周边耕地总面积划入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达到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的指标要求。
由于临翔区中心城区的特殊性,划定难度较大,经过向省国土资源厅多次汇报调整,共划定临翔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777.25公顷,划定面积达到城市周边范围内总耕地面积的60.14%,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我们必须要贯彻执行。
在建设项目选址方面,一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三是用地规模要符合国家要求,四是尽量选址使用批而未供国有建设用地。
问题十二
张万平委员 : 2015年以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处理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多少起?涉及行政部门或者公职人员违法的多少起?组织核查、处理了多少起?下步如何解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汝荣: 2015年至2018年8月底,全市共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5583起,其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95起,未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经督促动员后,属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建设当事人均能采取自行整改、拆除或者申请执法部门代为拆除的方式履行行政决定,发挥了国家公职人员在违法违规建设整治中的带头作用。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治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整治,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整治对象为全市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参照执行。
自2017年起,实行违法违规建设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一年一报和零报告。2017年度,127个市级部门(系统)和8个县区省管、市管干部共填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报告表》14410份,申报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公职人员163人(在职100人、退休63人)、涉及违法违规建筑189宗。
目前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有关资料移交县区规划、执法部门,并要求县(区)按照5%的比例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将如实报告的189宗违法违规建筑列入2018年违法建筑治理重点,严肃进行查处。经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按照程序和要求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2018年度申报工作正在组织开展。
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的有关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一是督促县(区)尽快完成申报情况抽查核实,以及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工作。
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整改的,不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对不如实填报,不按要求整改违法违规建设,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区)规划、执法部门提出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组织领导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督促本地、本部门国家公职人员如实填报、限时整改违建行为的,由县(区)规划、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报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涉及市级部门的,由县(区)规划、执法部门将相关情况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按照相关要求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二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严肃惩处存在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三是充分运用报告成果。将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个人事项报告中的家庭主要成员、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运用于违法建筑治理日常工作开展中。
四是充分发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带头拆违。
五是国家公职人员违建事项报告涉及违法用地、违法采砂采石、占道经营的,及时移交国土、水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