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05.11.2019  08:35
临人字〔2019〕36号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着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临沧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要切实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意识,完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管理,着力做好发展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引导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职业教育,增强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引进招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临沧市职业学校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支持专业教师接受培训、参加一线实践,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灵活多样的教师聘用机制,鼓励学校多方式引进专业教师,优化职教队伍结构。

  研究和解决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专业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切实保障职业教育职工的权益。

  三、加大投入,着力改善职业教育学校办学 条件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市、县(区)基础设施专项经费配套比例,拓宽筹资办学渠道,加快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实训基地和实操设备配置,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整合项目资金推进项目进度,尽快启动实施临沧职业学院和临沧技师学院建设,切实补齐临沧职业教育短板。

  四、鼓励创新,着力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要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融合发展,坚持贴近市场、贴近社会、贴近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和社会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院校和专业课程体系,突出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打造优势品牌专业,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开门办学,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工学结合,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导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打通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教育体育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