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多举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02.07.2015  12:54

作为团中央确定的云南唯一“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昆明市在西部地区率先构建起青少年司法保护配套工作体系,若青少年失足涉法,依然有机会回归社会,重启美好人生。日前,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到昆明检查工作,对昆明创新工作方法,取得实际成效给予好评。

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青团昆明市委提出了确保3年内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6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省级试点经验推广的目标。去年3月,昆明市成立了西南地区首家由团组织孵化的民办社工机构——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组建专兼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50余人,并委托该服务中心建立了“常青藤之家”关上中心区社区、金殿中学(共读学校)、五华区看守所和昆明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4个社会工作站,由专业社工进驻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困难青少年等分别制定服务项目,由此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

截至今年5月,昆明全市共招募合适成年人(专业社工)800余人,收到办案机关《委托函》2621份,派遣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2942次。同时,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合作,承接其对附加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帮教、对涉诉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和社会背景调查等工作,共对19名附加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了考察帮扶,对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40余次,完成社会背景调查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