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全国盗窃百余起 头目教授江湖规矩
小老板老板开设赌场和贩毒,并利用赌博和毒品来控制未成年的“小弟” 小老板有数人,分别控制几个独立的团伙跨省作案实施盗窃团伙中岁数较大、多次参与的人员,负责教授未成年人盗窃方法和给团伙人员分工以及盗窃利益分配未成年的小弟,阿忠就是其中一名。
这个盗窃团伙是如何吞噬这些年轻人的青春的?这些年轻人又是如何陷入其中,难以回头?日前,北青报记者走进海淀看守所,对其中17岁的犯罪嫌疑人阿忠(化名)进行了专访。
17岁的少年全国盗窃百余起
夏日中午,在武警守卫下的看守所里显得尤为安静。刚刚吃完午饭的阿忠听到民警叫起自己的名字后,从监室中走出。看到熟悉的预审员齐艳艳,阿忠腼腆地说了句:“姐,你送的小说上册我看完了,下册还有吗?”在外浑浑噩噩混了两年他从未静下心来看书,只在看守所里,他才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2015年1月23日晚,还在网吧里玩着一款网游的他,在酣战之中被民警控制,这种场面吓坏了网吧里的其他人,但对于阿忠来说却已是习以为常,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民警抓获了。
在阿忠被抓前,海淀区天秀花园一处住宅发生盗窃案,住户家中价值10余万的财物被盗,海淀警方通过现场勘查,逐步锁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阿忠便是其中的一位。
进入看守所里,阿忠只承认这一起案件,但警方的证据显示,本市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证据都指向了他,任凭预审员齐艳艳如何讯问,他只是低头抠着手指,仿佛这里的一切都和他无关,只是偶尔会答几句和案件毫无相关的问题。
除夕当晚,齐艳艳为他打了份饺子,他才发觉已经是新年,审讯室的桌子上还放着他最爱喝的雪碧。自从在外跟随“大哥”一起多次入室盗窃,他便没有了过节的感觉,而这个除夕夜,让他又感到了过节的气氛。最终,他把齐艳艳当作大姐,坦承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并交代了自己这些年来跟随朋友们一起犯下的一桩桩入室盗窃案件。
此刻记者眼前的阿忠,脸上也浮现出微笑,若不是之前的卷宗,记者根本不会把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孩子,和流窜广东、广西、北京、上海等全国多省市的特大入室盗窃团伙、作案一百多起的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盗窃之路始于父亲的那句气话
阿忠的生活原本很平静,在他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母离婚了,他由父亲抚养,被父亲带到广州开了一家面包店,而比他大一岁的姐姐则跟着妈妈前往广东韶关。儿时的印象中母亲对他很好,但父母离婚后他便失去了母亲的消息,这些年来他也会想妈妈,但身在广州的他,只能和父亲在一起。阿忠印象里的父亲总是很忙碌,“他一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自己得打理面包店,没时间管我。”阿忠回忆说,已经在广州上初中的他成绩不错,全班50个学生中他成绩能排在前20名。
阿忠从小学时便喜欢玩网络游戏,一款名为“地下城”的游戏深深吸引了他。初中时每星期父亲会给他70元钱的生活费,因为住校,他时常可以外出去网吧玩游戏,每星期上网吧要花掉50多块,剩下的钱只够他天天在学校喝粥吃馒头。2012年7月,初二的暑假,阿忠对这种生活感到无趣,他向父亲提出想回老家,却没承想因此和父亲争执了起来。愤怒中的父亲对他说,“如果回去就别回家了”,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阿忠。青春期的叛逆、缺少父母的关爱……种种情绪一下涌上心头,他摔门而去离家出走。
没有经济来源的阿忠,听说学校以前有几个同学辍学后偷东西日子过得不错,天天泡网吧住宾馆,于是便和一位同学一起找到他们。阿忠说,当初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父亲不要他了,他就去偷点钱自己交初三的学费。如今,阿忠不再愿意提及这些人,他习惯性地和记者称这伙人为“团伙”。阿忠说,和“团伙”在一起的日子里,在“大哥”的带领下入室盗窃,偷来的财物由大哥转卖后和他们分钱,至今他也忘不了第一次入室盗窃时内心的忐忑和不安。
一个暑假过去,阿忠每天都在网吧里度日,他眼中“仗义”的“大哥”也安排他住进了宾馆,每次要作案时“大哥”会指派他们出去,临近开学,阿忠挣到了1500余元。大家都说他偷得太少了,原本打算回去读书的他,被大伙这么一说也索性不回学校,继续留在“团伙”里了。
“大哥”教授的江湖规矩
逐渐熟悉了团伙的作案方式,阿忠了解到,团伙里有一名人称“老板”的成年人,“老板”开设了赌场还贩毒,还有五六个“小老板”,分别带领着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流窜全国多个地区入室盗窃。阿忠的“大哥”手里则聚集着十几个和阿忠一样的孩子,在刚刚入伙时,“大哥”会教他们撬窗入室盗窃的手法,偶尔也会带着新人去现场亲自指导大家,“仗义”的大哥靠盗窃得来的赃款分给大家,拉拢更多的未成年人入伙。每次分组盗窃时,大哥会刻意安排年长的小弟分组带着未满16岁的小弟。
在“团伙”里混久了,阿忠知道了一些规矩,“大哥”说去哪偷就得去哪,不许不接“大哥”的指示,不能瞒着“大哥”私自藏匿盗窃的财物。“大哥”也会告诉他们,因为他们还未成年,即使被警察抓了也不会处理,所以只要不供出“大哥”和团伙的情况,出来之后还能接着干。阿忠说,如果谁违反这些规矩,“大哥”会带着小弟们对他殴打。
在阿忠的眼里,“大哥”很仗义,“偷来了1万,大哥拿五千,那个年纪大的小弟分三千,我能拿到两千。”阿忠说,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所以对得到的钱也格外珍惜,分来的钱除了上网,他都会存到银行,有时候大哥还会找他借钱。
2013年,阿忠在河南实施入室盗窃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因为未满16周岁,他按照“大哥”传授的经验,只交代了当天作案的情况,并未将团伙的情况供述。几天后,未满16周岁的阿忠被放了出来,他又联系“大哥”时,大哥说怕被警方发现,让他先回老家躲一段时间再回团伙。在老家待了一段时间后,阿忠再次回到团伙中,2014年6月,阿忠和其他人在辽宁再次盗窃后,又被当地警方抓获。但他依然如法炮制,只承认了被抓的那次作案经过,因为已经年满16周岁,阿忠被判处拘役7个月。
在阿忠被处理的时候,他想到了父亲,然而电话那头的父亲只是淡淡地说,让他好好地在看守所里待着。父亲没有来看他,让他感到很失望。7个月的拘役时间很快过去,释放那天他没有和父亲打电话,自己收拾东西离开看守所,再次回到了团伙中。此时的阿忠已经认为,父亲不要他了,他也只能在团伙里才能有宾馆住、有钱去网吧玩游戏、每次盗窃后还能分到钱,他感觉和团伙一起出去盗窃,已经是他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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