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核算工作
2018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近日,记者从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获悉,昆明已按时按质完成普查数据审核核算工作。
共计完成上万个污染源审核核算
在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核算工作中,昆明市共计完成6408个工业源、930个生活源(行政村)、79个生活源(非工业锅炉)、326个生活源(入河排污口)、32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8个集中式(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2个集中式(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471个移动源(加油站)、10个移动源(储油库)和18个移动源(油品运输企业)的软件审核。共计完成5347个工业源、930个生活源(行政村)、79个生活源(非工业锅炉)、311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0个集中式(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2个集中式(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471个移动源(加油站)、10个移动源(储油库)和18个移动源(油品运输企业)的软件核算。
2018年3月中旬,昆明市完成了清查底册的确定工作;6月30日,完成了清查建库工作。共确认应纳入普查工业企业6780家、生活源锅炉141台,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59个,入河排污口32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009户。
2018年12月10日,昆明市完成了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共入户调查工业企业6917家,新增普查对象137家;入户调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59个;入户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015户,新增普查对象6家;入户调查移动源528家;入户调查生活源行政村929个。
把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工作始终
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中最关键的环节。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市污普办完善“一企一档”等普查基础资料;加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了产排污核算模块试点试用工作,向国家及省反馈了上百条核算模块试用的意见建议,为做好产排污核算工作奠定基础。
此外,加强普查数据核算进度的调度督查工作,及时对县区核算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统一答疑,并统一对县区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核算数据进行审核。
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部署,6月15日前各州市要完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数据审核、汇总及初报;7月15日前各州市完成核算数据质量自查、核查,迎接国家现场核查;8月中旬各州市完成质量核查与评估及整改工作;8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定库工作。昆明市将严格按照进度安排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同时做到把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工作始终,做到普查工作不结束、质量管理工作不停止,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普查工作任务。(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