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3月21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召开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传贯彻《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对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据悉,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召开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尚属首次。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要齐心协力共同保障文物安全,树立安全为先理念,强化文物安全红线意识。健全文物安全的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政绩考核。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协调机制,逐级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联合开展评估检查,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充分发挥国务院消防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消防设施、预警设备、消防供水、应急预案及时到位。要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好祖国的珍贵文化遗产。
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表示,文物建筑消防工作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灭火自救力量匮乏、日常消防管理松懈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对文物建筑做到“一家一预案”,熟练掌握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道路水源等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推动整改文物单位带有普遍性质的火灾隐患。
会上,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专家对《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国各级文物、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3万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