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村”彰显昆明新农村活力
干净整洁的进村道路、郁郁葱葱的绿化带、古色古香的“初心廊”、休闲小广场上老人三三两两坐着拉家常、孩子们在嬉戏欢笑……走进嵩明县小街镇哈前村委会,随处可见新农村的美丽,处处彰显着新农村的活力。近年来,哈前村委会探索实践“党建+乡村治理”模式,形成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这不仅让村庄旧貌换新颜,更让哈前村一跃成为“全国文明村”。
党建引领
激活乡村治理“一池春水”
“党风正,则民风正。”这是哈前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学军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虽是老生常谈,但在广大农村,有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就有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哈前村党总支算好党建“政治账”,种好党建“责任田”,让基层党组织把准方向,引导全村党员争当模范先锋;深入实施“雏雁”“壮雁”“头雁”工程,建强村组队伍;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设立“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村务公开监督岗”等岗位,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让党员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与村级事务。
“没和老人住在一起,没分到房子,赡养老人的事情我不管”“隔壁家要建新房,多占了我家的地”……基层治理的事情总是千头万绪,虽然听起来都是小事,但对于村民来说都是大事。在哈前村,有一支由党员组成的“调解队”,不论是大事还是小情,他们总有解决的办法。同时,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哈前村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院坝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进农村活动。
如今,哈前村干净整洁,群众获得感足,干群团结一心,通过土地流转、房屋和土地租赁等实现集体年收入5万余元。结合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的实施,哈前全民健身运动馆年内投入使用,哈前农资专业街区也在积极筹备建设中。
村规民约
“约”出文明乡村新气象
根据不同季节选种不同果树、鲜花和蔬菜,植物丰富多彩的颜色把李凤琼家宽敞的场院装饰得分外美观。
“我家是2018年的‘十星级文明户’,全村200多户人家只有20户能被评上,别看这块牌子小,能拿到它,在村里可是件很光荣的事情!”李凤琼家门口挂着“十星级文明户”牌子,家里还有奖杯。
乡村美,不仅美在环境,更要美在乡风、民风。
从2004年开始,哈前村委会以“星级文明户”评选为契机,选典型树家风,特别是近年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提升为引领,在村里选树“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先进典型,激发村民的家庭责任感和荣誉感。
同时,以村规民约这个“成文的规定”,让村里的民风更淳、村子更美。
“村里要搞统规自建房,我们就把土地如何审批、房子如何建都写进村规民约,让大家一目了然。这些村规民约不仅规范村民的行为,更规范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李学军说。
哈前村的村规民约,不仅重在倡导文明行为、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还把村委会日常工作融入其中。“哈前村不仅是嵩明县最早修订村规民约的,也是修订次数最多的。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后形成初稿,再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修改意见,讨论完善最终定稿,并在实践中加以改进。”李学军说,这或许就是哈前村一条条村规民约深入民心的主要原因。
正因为有了这份和谐,从2016年至今,哈前村争取各类财政资金1702万元,村组自筹1200多万元用于实施多个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村里不仅有了公益事业园、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景观水塘,还实现了道路全硬化、路灯全覆盖。村规民约不再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融入村民心里,变得生动起来。
日前,哈前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哈前村村民说,虽然大家生活是早出晚归,但无论多么忙碌,只要一回到哈前村,看到舒适宜居的村落里,老人在纳凉,孩子们在嬉戏,一种归家的幸福感就会在心底油然而生。(昆明日报 记者杨阳 通讯员李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