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 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学生能够最大化地接受老师所教的知识,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精细管理、辩证施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彼此间进行情感交流,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与共同发展。
今后,我省中小学生也将有自己的“成长导师”。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学校教育工作中,要组织和安排全体教师都将参与育人,担任导师。
这是个追求平等与自由的时代,老师与学生之间不再是“上”与“下”的关系,而是一种虽有辈分但又无限接近于“朋友”的关系。由此意味着,以往那种权威型的老师形象已不符合时代要求。因此,“把学生以小组或宿舍为单位,由每个导师负责一个或几个小组或宿舍,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从学习、生活到德育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整体性和一贯性教育和指导的育人方式。”要求老师不仅要学会教书更要学会育人,要老师融入到学生当中去,和学生们交朋友,这样的做法是极好的!
一方面,没有人会喜欢天天板着面孔、上课犹如发号令的老师,相比灌输式教育,那种和风细雨式的解读,显然更受学生喜欢,也更有利于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教育其实也是件“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事。唯有老师对学生知根知底,比方说某位学生最近为何情绪低落,哪些学生属于留守孩子,哪些学生主动学习、哪些学生消极学习,等等。只有对这些问题及时把握,老师才能更好地因材施教。
说到底,全员育人导师制可以真正的实现教学相长。学生能够最大化地接受老师所教的知识,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精细管理、辩证施教。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彼此间进行情感交流,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与共同发展。
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当下师生“一对一”的辅导显然不可能,而“一对多”又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这非常考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制度设计。建立激励机制也好,倒逼老师责任也罢,怎样最大化地利用现有的师资力量,是眼下急需要落实的工作。(春城晚报 评论员刘孙恒)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