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七彩云南碧水长流
姚国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曾任思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普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云南省地处高原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给云南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我们想知道,云南省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治理现状如何?在探索水污染防治过程中积累了哪些经验?对贯彻落实“水十条”有哪些工作思路和新举措?
对话人: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
采访人:本报记者蒋朝晖
以“九湖”为重点的水环境保护治理现状如何?
■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中国环境报:云南分布着众多河流和湖泊,尤其是滇池的水环境保护,近年来尤为引人注目。目前,这些水域的水质如何?
姚国华:云南江河纵横,全省大小河流共600多条,分别属于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伊洛瓦底江、怒江等六大水系。同时,云南是一个天然湖泊众多的省份,水面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9个。云南省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是,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不足。随着人口数量增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水环境污染、水生态受损情况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改善水环境和提升水质量作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监测表明,2014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六大水系干流出境、跨界的主要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按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评价,在99条主要河流(河段)的183个监测断面中,达标断面有145个,占79.2%,与2013年相比达标率提高3.8个百分点。
目前,“九湖”(指云南的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得到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重污染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指标呈稳中有降的态势。其中,广为关注的滇池治理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由重度富营养化转变为中度富营养化,“六大工程”实施总体顺利,治理的路径和目标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
2014年,全省21个主要城市的46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均能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提高2.4个百分点。全省167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59个水源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占95.2%,与2013年相比达标率提高0.5个百分点。
探索水污染防治积累了哪些经验?
■坚持规划引领,实行重点突破,严格环境准入,深化工业减污,加强水源保护,科学处置事故,严格监督管理。
中国环境报:近年来,云南治理水污染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积累了哪些经验?
姚国华:云南地处高原地区,水污染治理任务复杂、艰巨,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系统性规划并全面抓好落实。在推进以“九湖”为重点的水污染综合治理中,云南省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第一,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云南省积极参加环境保护部牵头编制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了金沙江出云南断面水质长期良好,滇池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针对省内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先后编制了《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牛栏江(云南部分)水环境保护规划》等。为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参与编制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同时,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出台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
第二,实行重点突破,强力推进“九湖”和三峡库区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将以滇池为重点的“九湖”治理作为事关全省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实地调研滇池治理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和重点工程项目。省政府专门召开工作会议,针对滇池治理工作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对滇池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昆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滇池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狠抓落实,并列为年度考核目标实施考核问责。
一直以来,“九湖”治理紧密结合各自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环境问题、环境容量等因素,突出重点、难点和特点,在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机制、健全责任体系、优化治理思路、拓宽投资渠道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当前,以削减主要入湖污染物为中心的一大批城镇截污、河道截污、村落截污和环湖截污等工程推进更加顺利,治理设施效益发挥更加明显,各湖泊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湖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进一步加大了三峡库区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三峡“十二五”规划实施。一是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继续对三峡“十二五”规划涉及的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实行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和动态分析。对水质超过控制目标的地区及时预警,督促有关州、市及时查找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对重要河流加大环境督察和考核力度,进一步优化水质监测布点,通过深入排查流域内工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督促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落实废水“零排放”工作要求。四是加强三峡“十二五”规划考核基础工作,截至2014年底,三峡库区上游流域云南境内各控制断面水质整体良好,水质满足年度考核要求。
第三,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云南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要求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标准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轻布局性和结构性污染。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也始终做到严格把关,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有效控制了污染物的新增排放量。2014年,云南省环保厅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对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的州(市)暂停了相应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第四,深化工业减污,推进达标排放,不断减少废弃物总量。一是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定了《云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全省和11个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通过整治,一些重金属污染重点河流水质均明显好转,六大水系主要河流出省跨界断面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废水整治。促进涉重企业推进实施中央及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产废水深度处理项目,通过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大幅削减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三是加强对制糖行业企业末端废水治理。推进主要产糖州(市)制糖企业酒精废醪液治理,学习、借鉴新的治理经验。四是强化制胶废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行业的污染防治,向主要产胶州(市)推广制胶废水“厌氧+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促进天然橡胶行业整合实现规模经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五是督促造纸行业国控企业废水治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第五,加强水源保护,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十二五”以来,全面完成了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批复工作,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也基本完成。实施了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保护评估工作,依法加强环境整治,规范水源保护措施,并全面启动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的水质监测。目前,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整体安全。
第六,科学处置事故,努力实现出境河流水环境安全。云南省地处亚洲尤其是东南亚几条大河的发源地或上游,确保跨境、跨界河流的水环境安全对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云南省通过多轮调查排查,基本掌握了全省主要出境河流的现状和环境管理状况。在此基础上,全省上下认真开展出境河流沿线污染源整治工作,积极应对跨境(界)河流水污染突发环境事故,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参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了污染蔓延和事态扩大。
第七,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针对全省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的实际,省政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原有环境保护各专项资金额度,新增了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推进减排指标、监督、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尤其是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企业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取缔了一批违法涉水企业,限期治理了一批排污不达标企业,有效遏制了工业水污染。
落实“水十条”将有哪些新举措?
■突出治理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中国环境报:“水十条”的发布,对云南水污染治理将产生怎样的推动作用?
姚国华:截至目前,云南省“九湖”中仍有4个湖的水质处于劣Ⅴ类,一些流经城市的河流污染严重。从某种程度上讲,水环境已经成为制约云南区域发展的瓶颈。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长期并存的情况下,云南省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水十条”的出台,为云南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好“水十条”,对顺利完成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严格按照“水十条”的要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不断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湖泊污染程度减轻的总目标,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着力解决好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问题,推动全省水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国环境报:云南省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水十条”有哪些工作计划和思路?
姚国华:对云南来说,贯彻落实“水十条”任重道远、不容懈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云南将加强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将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结合国务院印发的“水十条”,抓紧制定并公布云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由省政府和各州市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适时出台考核办法。同时,启动六大水系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第三方污染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环保工程实施等有效投融资试点,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和融资体系,对政府收入、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社会捐助、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依法合理筹集、征管及安排使用于水污染防治,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
三是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治理。突出抓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制糖企业、氮肥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监管。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让监测数据活起来,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格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加强许可证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措施,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氛围。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让公众充分认识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树立科学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中国环境报:您对云南省按照“水十条”的要求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有何期待?
姚国华: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水污染防治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治污,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水污染防治一盘棋越走越活。
云南经济欠发达,在落实“水十条”、推进水污染防治过程中面临许多现实困难。但是,我们坚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坚持不懈努力,云南省水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能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