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滇河道游泳拟最高罚1000元

29.06.2016  13:10

  根据昆明市政府相关要求,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原《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洗浴,清洗车辆、衣物、卫生器具、容器以及其他污染水体的物品,没有明确禁止在入滇河道游泳。修订稿明确规定入滇河道禁止游泳。同时,按照修订稿,违反条例规定,在入滇河道游泳的,拟由滇池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修订稿中扩大了入滇河道的管理范围。即:入滇河道管理范围应为河道两岸河堤上口内侧边缘线水平外延50米的区域。

  市民可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7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