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0.05.2015  17:19

5月29 日上午,省委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通报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和云南省查处的重大典型腐败案件情况。会议强调,要以案明纪,以案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委副书记钟勉出席会议并讲话,在职省级党员领导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主持会议,省纪委负责同志通报了有关案件情况。

会议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和我省查处的重大典型腐败案件,涉及的都是我们身边人、身边事。这些腐败分子严重违纪违法,极大地破坏了我省从政环境、政治生态,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严重影响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害。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腐败分子自身腐败、腐化堕落的内在因素,根本在于他们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现出了问题;也有监督不力、制度缺失等外在因素,反映出我省一段时期以来在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资源配置方式和重点领域监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清重大典型腐败案件的影响和危害,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抓实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突出抓好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教育和学习培训。二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 “七个有之”,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行为的惩戒力度,将规矩的紧箍咒扎得更紧。三要匡正用人风气。认真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按照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用“三个鲜明导向”选拔和使用干部,从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四要规范权力运行。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加强权力监督,坚决防止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加快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范。五要坚决正风反腐。重点惩治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六要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好、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全面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会议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要把一些领导干部个人腐败的问题与广大党员干部区分开来,把个人腐败行为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区分开来,把深刻认识案件造成的影响与充分肯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奋斗取得的成绩区分开来,对严重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一般涉案人员进行挽救帮助,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教育警示。当前云南的发展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不误,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广大党员干部要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把精力和热情投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来。

中直机关在滇党员领导,担任过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政治生活待遇的党员老同志,各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省纪委常委,滇中产业新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在职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各专门委员会,各人民团体,在昆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在职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