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24.01.2015  03:52

李纪恒在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陈豪仇和罗正富出席

云南网讯(记者 李绍明 杨富东 念新洪)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1月22日至23日在昆明举行。省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第一项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仇和,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出席会议。

李纪恒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展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是新形势下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我们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第一项任务,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李纪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及时跟进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布局的重大调整,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出重拳正风肃纪、从严惩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能,打虎拍蝇不手软,正风肃纪不停步,巡视监督不落空,健全机制不松懈,“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坚决拥护。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奉献。

李纪恒指出,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艰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突出,用人腐败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反映强烈,作风积弊尚未根除、纠正“四风”面临反弹压力。这些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各级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规矩规则意识模糊;三是封建社会的人身依附恶气仍有市场;四是体制机制不完善、权力管控不力、监督不严。我们要牢固树立打攻坚战的决心,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始终高悬反腐利剑,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贪必肃、有腐必反。

李纪恒就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在作风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在惩治腐败方面取得新成效、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扎紧制度笼子方面拓展新途径,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作为新业绩取信于民。

李纪恒强调,要严字当先、从严入手,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要从严。各级党委(党组)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自身行为负责、对所领导的地方和部门纪律作风状况负责,对所领导的地方和部门发生的问题负责;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守土有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当好表率;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突出问责、强化问责,将问责的鞭子抽到一些党委的松懈之手上,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