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21.03.2017  19:04

        3月20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按照省委和最高检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上来。

          李宁介绍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盛况并传达了会议精神。他指出,今年全国 “两会”是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关键时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意义重大而深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切实用“两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工作。对具体贯彻实施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将两会精神落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责任担当。自侦部门要围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抓好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各办案部门要在办案中落实中央和两高“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抓好《条例》和《准则》贯彻落实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要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工作。深化对加强政治巡视和巡察重大意义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工作。

          五要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今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权力清单,抓好抓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同时,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

      六要抓好《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员,要及时学习、深入研究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通过检察官以案说法推动《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