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活动凝聚人心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切实把临沧的发展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去,融入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局中去,推动全会精神落实到边、落实到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本要求就是要牢牢把握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践行“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是地处边疆的临沧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族干部群众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发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持把看齐意识落实在行动上的真切回应,是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最深入的贯彻落实。
通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落实全会精神,使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深刻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有我们今天的边疆各族群众的幸福生活,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知恩感恩、敬党爱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看齐,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中央的精神、更加符合实践的要求、更加符合边疆人民的愿望,以更大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诠释边疆各族干部群众对党的忠诚,努力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二、准确把握“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活动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光辉沐浴着临沧2.4万平方公里广袤大地。边疆各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苦干实干,经过坚持不懈努力、艰苦卓绝奋斗,临沧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从昔日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瘴疠肆虐的穷乡僻壤,发展到现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关心支持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尽心尽力搞建设,让边疆各族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真切感受到了党的温暖。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临沧人民今天的幸福生活,也就没有临沧的今天的发展变化,更不会有临沧美好的前景和未来。边疆临沧各族干部群众心向党,由衷的感谢党。
当前,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临沧进入了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支撑临沧跨越发展的“四梁八柱”已经落地,发展的大框架、大格局已基本形成。市第四次党代会对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绘就了实现跨越发展、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实现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临沧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来。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要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偏离,听党话、跟党走,报党恩,战胜改革发展道路上的艰难险阻,不断开创临沧跨越发展新局面,让党的关怀惠泽边疆各族干部群众。
三、全力推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贯彻落实
要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在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具体化、常态化、责任化,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以赴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从人大自身职能、性质、特点出发,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凝聚正能量,为临沧跨越式发展,履行好法定职责。
一要严格依法履职,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的监督,围绕宏观经济运行、民生改善、公正司法、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开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把落实“临沧作风”和创造“临沧速度”作为人大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的重点,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营造团结干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要强化代表工作,突出代表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联系代表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激发代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责任感,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推动临沧跨越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来。
三要在人大系统中广泛开展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活动。发挥好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优势,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形成听党话、跟党走的浓厚氛围,在感恩中明白自己的责任,在行动中承担起自己的使命,自觉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用双手勤劳致富,使“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形成凝聚人心、积极向上、奋发有为、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市委关于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反“四风”,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在全市人大干部队伍中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努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业务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人大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