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党支部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率先签订“约法十章”承诺书
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党支部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率先签订“约法十章”承诺书
2016年2月24日,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再次学习了中共怒江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和州委书记童志云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党的“六大纪律”,并分别与党员签订了怒江州纪委全会提出的“约法十章”承诺书。
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张劲松在会上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通过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增强党的意识和规矩,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体现了巡视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成熟。《条例》强调严明党的六大纪律,把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挺在前面,有利于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有利于立规在先、抓早抓小,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腐败和违法问题往往都是从破坏纪律和规矩开始的,党的性质、宗旨也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必须把执纪、执法贯通起来,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在刚刚召开的怒江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上,为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州纪委全会要求全州党员干部向组织作出遵守“约法十章”的承诺,这一措施的执行,充分体现了挺纪在前的要求,体现了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从具体细节抓起,持之以恒解决存在问题要求。“约法十章”的具体内容是:一是不传播歪曲事实的信息;二是不到庙宇烧香拜佛;三是离开工作所在地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四是不收服务对象或下属烟酒糖茶等礼品物品;五是下乡进村自觉交伙食费;六是过年过节不搞无原则“礼尚往来”;七是不组织参加有赌博性质的打麻将打扑克等不健康娱乐活动;八是上班时间不去做客赴宴;九是公车改革后规定出行范围不违规坐公车;十是在同城开展工作不相互请吃。“约法十章”要求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注重从“四风”问题入手,从严要求自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我“约法十章”。
党组书记、局长侯新文同志在会上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云南省委贯彻实施办法和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以及州委书记童志云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党的“六大纪律”和“约法十章”进行对照检查。党支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背承诺、边说边犯、欺骗组织的,党支部要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结束后,州环境保护局党支部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约法十章”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