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人办〔2015〕62号
24.12.2015 17:2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已经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通知》(临组发〔2015〕90号)要求,为切实开好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二、 会议时间
在全面完成三个专题6次集中研讨的基础上,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召开(具体时间待定)。会期1天。
三、参会范围及其分组
(一)指导领导 :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
(二)参会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列席人员 : 王 萍 毕仕光 杨进高
(四)分组: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人数较多的实际,参照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做法,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拟采取集中与分组相结合进行,即动员和总结集中,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张正龙 曹建文 李国荣 张华开 纪仕辉
段中祥
召集人:张正龙 联络员:王亚永
第二组: 赵登界 左光荣 罗开祥 张子平 徐曙芳
李明海
召集人:赵登界 联络员:赵雪梅
第三组: 杨泰平 钟汝驹 庞 云 田志福 鲁桂华
李文荣 杨进高(列席)
召集人:杨泰平 联络员:朱坚金
第四组 :卢绍安 杨荣盛 子建义 杨亚章 王维春
李映昌 王 萍(列席) 毕仕光(列席)
召集人:卢绍安 联络员:常晋林
四、会议议程
(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同志作动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作要求。
(二)各组召集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讲话。
(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同志作总结讲话。
五、实施步骤
(一)会前准备工作
1. 制定实施方案。 草拟《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
(责任单位:党建办;完成时限:2015年12月25日前)
2. 深化学习研讨成果。 在前期专题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对全省专题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讲话。个人对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情况进行回顾梳理,准确掌握“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核心要义,认清“不严不实”“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严重危害,强化从严从实的行为规范,深化巩固前期学习研讨成果,打好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党建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0日前)
(二)深入查摆剖析“不严不实”问题
1. 广泛征求意见。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分别听取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
在此基础上,发放征求意见表统一征求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建议。发放范围如下:机关各委室及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同志审阅,并分别向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反馈。
(责任单位:党建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0日前)
2.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坚持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各委室主任之间、委室主任与委室成员之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开展广泛交心谈心活动,谈遵规守矩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团结同志。
各组成员之间相互提1条以上批评意见,形成各组批评意见清单。
(责任单位:党建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0日前)
3.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自身存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照,认真梳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先进典型的精神境界,警示反面案例,反省立根固本的差距,检视党性锻炼的不足,认清放松自我修养、理想信念滑坡的严重危害。
(责任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0日前)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 整理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 梳理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草拟《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党建办;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0日前)
2. 上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 草拟《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附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在会前分别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党建办;完成时限:会前5天)
3.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三严三实”的主体,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同志进行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把自身存在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做到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之间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纷争。每一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批评意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责任单位:党建办、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后,具体时间待定)。
4. 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草拟《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连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党建办;完成时限:会后15天以内)
(四)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1. 建立整改清单。 每一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3个专题学习研讨后开列的问题清单进行汇总,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将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内容,形成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措施,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对整改进行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整改清单兑现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完成时限:2016年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2. 开展专项整治。 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治理。把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项排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合力解决。
(责任单位:党建办,完成时限:2016年2底前)
3. 强化立规执纪 。根据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党建办、办公室、各委室;完成时限:对照工作职责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持续整改、统筹落实)
六、其他要求
(一)各组会议地点请召集人自行确定,会议发言顺序按照各组排名依次进行。各组联络员负责梳理意见建议,做好批评意见清单、会议记录、对照检查材料收集工作;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安排好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校对:卢绍安 (共印25份)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4.12.201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