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的广大党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进一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为做好相关指导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长远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意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夺取胜利的重要保障。组织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解决新常态下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是解决非公经济组织职工群众、消费者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企业,树立非公经济组织良好社会形象的现实需要;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覆盖面,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认真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中的党员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有效载体平台,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紧密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实际,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要按照党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组织实际,坚持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组织安排学习教育,坚持“学”“做”结合,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学习教育做深、做细、做活、做实。
(一)把握学习重点。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主题,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逐字逐句通读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等,从正反两方面明确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应当恪守的行为准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重要思想;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坚定改革信心,增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动力;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非公经济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联组会时所作的题为《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增强信心,鼓舞士气,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身体力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丰富学习形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学习教育融入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之中。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实际,利用班前班后空隙时间,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形式,创新个人自学、党小组集中交流学、党支部专题研讨学、党课座谈辅导学等多种灵活的方式,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载体,把学习教育做细做活。工业园区、商圈、楼宇、专业市场、孵化园等园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的作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引导“隐形”党员主动亮明身份,组织他们就近就便参加学习讨论。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外出参观相结合、正面典型激励与反面案件警示相结合,通过工商部门领导干部、党建联络员以及先进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讲好专题党课,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到红色教育基地接受优良传统教育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党员自觉自愿参与学习、主动带头干事创业。
(三)做合格党员。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继续在“三亮”活动、党员设岗定责及承诺践诺中,施展新作为、树立新形象。一是企业主党员要以身作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自觉转型升级,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共同打造和谐企业文化;致富思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二是管理岗位和生产一线党员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划分“党员责任区”,争创“党员先锋岗”;针对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工匠精神”,攻坚克难;勇于进行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三是个体经营者党员要争做“党员示范户”,带头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四是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三、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指导
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部署,统筹安排,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领导责任,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工作抓实抓好。
(一)明确目标要求。要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两学一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主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候冲得上去,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奋发有为,在转方式调结构、克风险渡难关中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
(二)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针对性,着力解决少数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及赌博、吸毒、生活腐化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非公经济这个相对自由的特殊领域里,在党不言党、不护党、不为党,甚至随便妄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热衷于传播一些小道消息,组织纪律涣散,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等;着力解决一些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思想严重,一切向钱看,眼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义利关系倒置,漠视员工疾苦,在员工合法权益受损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不敢挺身而出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不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使企业摆脱困境的办法不多,不能在打开市场销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三)注重抓好结合。要将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动工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措施,与系统内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做到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相互促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指导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协会系统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学习教育。
(四)明确工作措施。以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要广泛开展“工商局长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党建、促发展”活动,授课人员包括各级工商局长、分管副局长、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和有关负责人等,组成宣讲团。授课地点应为非公企业和各类专业市场,参加听课的党员除授课地的非公企业党员外,应尽可能组织邻近地的非公企业或者专业市场党员参加,扩大听课党员的覆盖面。要会同有关方面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建立党团组织的集中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解决这一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较低的突出问题。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要各举办1期~2期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小个专”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舆论引导、典型带动作用,要选择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简报和系统内外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全系统加强领导和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出资人积极支持、党组织精心组织、党员踊跃参加,促进非公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非公经济领域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使表彰先进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过程,为学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增添正能量。
(六)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工商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根据各地工商部门承担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任务分工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指导。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特点,因企制宜、因人制宜,避免“一刀切”,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各地工商部门要将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鲜活事例、具体成效等,及时报总局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