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质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免征小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政策
19.05.2015 10:59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今年以来,怒江州质监局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93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免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称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政策。
全州小微型企业在首次办证或到期换证、变更时,只需提供原有的申办材料和《小微企业认定表》,即可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质监代码窗口进行免费办理。同时,全州个体工商户同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包括证书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每家90元)和自愿申领的IC卡工本费(每卡40元)共148元。
据统计,自该项减免政策在怒江州实施以来,全州5个代码办证点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收费近871家,为小型微型企业减轻了负担,促进了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9.05.201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