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19.07.2018  2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在昆明市呈贡区主持召开了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完成了批复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建设内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备充装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尧  琪  联系电话:13700632571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秀华  联系电话:18669028956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伟佳  联系电话:18987174600





云南鲲鹏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监测总结报告   、2、 鉴定书 、3、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