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成果公告
《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实施,并于2015年3月19日,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玉溪市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5]133号)文件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成果有关内容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的相关要求,元江县人民政府开展了《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适时评估和修改工作。2014年9月2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评估报告的意见》同意开展《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修改工作。同时,本次规划修改是“因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引起现行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发生重大变化”、“因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区的建设项目引起用地规模和布局变化”的需要进行规划修改的,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试行修改稿)中第(7)、(8)条的情形。
因此,《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本次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元江县把加快培育和发展加工、旅游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元江县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次规划修改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一江两河”滨江旅游产业带建设,旧城改造,城南、城北两个城市综合体建设步伐的需要,同时也是按照“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
二、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一)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共涉及澧江镇等7个乡镇,17个村民(居民)委员会(元江县行政区划调整后,由于规划数据库未更新,为了使成果能与数据库一致,因此本轮规划修改延用老的行政区划名称),共调整地块面积138.678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布局调整69.3392公顷。调出涉及澧江镇等6个乡镇,调整面积为澧江镇37.3497公顷、因远镇1.2500公顷、青龙厂镇21.9250公顷、东峨镇5.5325公顷,羊岔街乡1.3974公顷,咪哩乡1.8846公顷;调入涉及澧江镇等6个乡镇,调整面积为澧江镇32.3497公顷、青龙厂镇24.3450公顷、东峨镇2.4825公顷、羊岔街乡5.9274公顷、洼垤乡1.5500公顷、咪哩乡2.6846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布局调整
元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布局调整涉及4个乡镇,共调整地块面积为19.447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布局调整9.7237公顷。调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9.7237公顷,其中澧江镇2.2274公顷、青龙厂镇6.4845公顷、羊岔街乡1.0118公顷;调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9.7237公顷,其中澧江镇6.8701公顷、羊街乡2.8536公顷。
(三)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布局图、“多划后占”清单修改
《修改方案》对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中新增加了交通、环保、能源、水利项目25个,项目名称变更3个;基本农田“多划后占”项目清单中新增加能源、交通、水利项目21个。
(四)对全县各乡镇部分上级下达指标作修改
《修改方案》对元江县各乡镇涉及到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指标重新调整、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比例等约束性指标不作调整,保持不变。
三、《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范围
1.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9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10-2020年;
规划近期:2010-2015年,规划远期:2015-2020年。
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元江县辖行政区内的所有土地,即包括:红河街道、澧江街道、甘庄街道、曼来镇、因远镇、龙潭乡、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
规划期末(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实现玉溪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39072.47公顷。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321.06公顷。
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5.10公顷。
2.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为5836.84公顷。
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866.50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970.34公顷。
3.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末全县生态用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域)规模达171441.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的63.07%。2020年林地面积达161878.10公顷,森林覆盖率约达59.55%。
4.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更趋合理。 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划期(2010-2020年)内,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1464.22公顷。
(三)元江县各乡镇规划目标
元江县各乡镇主要规划目标详见下表。
元江县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情况表
单位:公顷
乡镇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澧江镇 | 5972.39 | 5063.13 | 1639.92 | 1080.06 | 339.95 | 148.09 | 116.75 |
因远镇 | 4591.46 | 3897.03 | 843.97 | 705.41 | 16.18 | 4.64 | 0.04 |
青龙厂镇 | 6847.86 | 6010.32 | 1180.75 | 710.75 | 158.39 | 45.34 | 36.98 |
东峨镇 | 5066.54 | 4699.90 | 619.19 | 267.47 | 39.83 | 13.94 | 50.53 |
羊岔街乡 | 2813.50 | 2120.21 | 409.65 | 261.42 | 7.94 | 0.66 | 5.11 |
羊街乡 | 3860.12 | 2954.15 | 339.69 | 206.17 | 0.00 | 0.00 | 1.45 |
那诺乡 | 2750.28 | 2584.62 | 199.81 | 173.23 | 2.01 | 0.86 | 25.61 |
洼垤乡 | 3062.95 | 2651.79 | 234.47 | 184.42 | 9.82 | 0.38 | 1157.88 |
咪哩乡 | 3730.81 | 3629.18 | 226.90 | 167.51 | 4.92 | 1.19 | 56.03 |
龙潭乡 | 2252.23 | 1710.73 | 142.49 | 110.06 | 0.00 | 0.00 | 13.85 |
元江县 | 40948.14 | 35321.06 | 5836.84 | 3866.50 | 579.04 | 215.10 | 1464.23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特此公告。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4日
来源:元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