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2016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禁燃烟花爆竹

07.02.2016  12:33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杨雁 为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度假区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度假区部分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度假区制定了2016年部分区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草海大坝、海埂公园、观景路将严禁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海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等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规定,结合度假区草海大坝、海埂公园、观景路周边为滇池水域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地的特点,度假区特别在2016年新春到来之际,成立度假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蔡正东同志担任,此次任务共将组织350余人,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在观景路、草海大坝、海埂公园及周边滇池水域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摊点的清理整顿和管理,2016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坚决杜绝在草海大坝、海埂公园、观景路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维护观景路、草海大坝、海埂公园基础设施完整。届时将安排专人对大坝路口进行值守,严禁游客携带烟花爆竹到大坝上燃放,严禁在大坝周边销售烟花爆竹,及时将携带烟花爆竹的游客劝离到安全区域燃放,并防止出现拥挤踩踏,及时处置刑事治安案件。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由度假区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对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设施损坏的,将要求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除严禁游客携带烟花爆竹在责任区域燃放外,其他游客可正常上坝和进入海埂公园游览。

    此外,2月7日除夕晚和2月22日元宵节晚,交警将维护好七公里转盘至海埂公园、迎海路、观景路、索道公司门口、西贡码头、红塔西路、滇池路等路段的交通秩序,及时疏导游客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对观景路、海埂公园正门区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放置锥筒,不许停放车辆,发生违章停车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春节期间,在观景路草海大坝、海埂公园等周边,将安排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分段、分区域排查、巡查,严防违法设置摊点,严禁占道经营,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区域安全。

    2月7日和2月22日,度假区将安排2辆消防车,分别停靠在观景路睡美人餐厅区域和七公里转盘,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火险、火情。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