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大到纳板河保护区检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

10.05.2017  13:58

2017年5月4日至6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岩香、副主任朱洪进、景洪市林业局副局长岩罕冯一行16人到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澜沧江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澜沧江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两年多来,州、市人大一直关注条例的实施情况,纳板河作为澜沧江一级支流,是条例实施的重点区域与重要部门。岩主任一行深入保护区,乘坐“七彩云南”号巡护船对保护区内澜沧江沿岸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到水上管理站、过门山管理站以及曼点宣教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在听取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工作介绍后,检查组一行对保护区的发展理念,和在新形势下探索的自然资源管护途径有了更深的了解与认识,通过实地查看,检查组对纳板河保护区宣传贯彻落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的情况给与了高度评价,对保护区内澜沧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森里防火工作进行了肯定,并对保护区下一步在一区一法的立法以及深入宣传贯彻执行《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