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下停车场劫持案”车主状告保险公司索赔19万
白女士在昆明滇池路南亚风情第一城地下停车场停车,却遭遇4名歹徒,被连车带人一路劫持到孟连。途经边防检查站被发现疑点,嫌疑人竟驾车冲卡逃跑,车子随后被当地警方拦下,其中一名劫匪拒捕被当场击毙,另外3名嫌犯被抓获。经过惊魂的20小时后,白女士安全获救。
今年7月19日晚发生的这起劫持案目前正在侦办中。被劫持的大众高尔夫轿车因冲卡严重损坏,白女士也因此受了伤,其丈夫田先生事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劫持案回顾 女子地下停车场停车遭劫持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只在影视剧里看过警匪片的白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绑匪劫持人质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今年7月19日下午4点左右,白女士开着4个月前刚买的大众高尔夫轿车到南亚风情第壹城与朋友谈事情,她将车子停在地下停车场。当晚上8点左右,她到停车场挪车,挪完车后。白女士给同事兼好友徐女士打了个电话,边打电话边往电梯门口走。不料此时,电梯两旁突然窜出几名身强力壮的男子。
“干什么?!”“不许叫!不然要你的命!”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里,白女士被这群突如其来的劫持者吓得两腿发软。她被勒住脖子,强行拉到电梯附近的一个小黑屋里。隐隐约约间,白女士感觉到劫匪身上带着疑似刀子的东西。这让她越发紧张。
被劫持后,白女士寻思着各种方法自救。可紧张的气氛容不得她冷静思考。劫持她的4名男子,操着口音浓重的普通话向她要钱,一名劫持者还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趁机将钱包悄悄扔到附近的一个纸箱里,以便留下线索好让人解救。
白女士跟劫匪说她临时下来挪车,身上没带钱。可劫匪不信,拿起白女士的手提包便乱翻一通,并翻出了她的车钥匙。车钥匙的出现,迅速让这起劫持事件升级。劫匪拿着钥匙径直走向停车位……
劫匪驾车一路向西南狂飙
时间回到20分钟以前,白女士遭遇劫持之前拨通了好友徐女士的电话,凌乱间电话并没有立即挂断,徐女士凭借电话里传来的零星对话和响动,对白女士的处境逐渐产生疑虑和担心。
当晚10点左右,徐女士意识到白女士可能出事了,报了警。警方随后赶到事发的停车场,而此时劫匪已经挟持白女士开车离开,他们驾车沿着出城方向一路向西南行驶。
“我们不想杀人,我们就是要到缅甸,你配合一点。”白女士被劫持者要求坐在车后排的中间位置,她左右各有一名劫持者,前面的两名劫持者一人开车,一人坐副驾驶位。
劫匪驾驶着白女士家新买的高尔夫轿车一路狂奔,车速快得让白女士时刻感觉心惊肉跳。第一个开车的劫匪体力严重透支,出现疲劳驾驶的状况差点出车祸,新换上来开车的劫匪又是个新手……这一路上出现的状况加剧了白女士的恐惧感。
而劫匪们除了自身安全,更惦记的东西是钱。他们路费不足,从身上摸出好几张卡,取了几次钱才凑了几百块,勉强够加油。
白女士一路想方设法要逃脱,她向劫匪提要求要上厕所。劫匪同意了,但一路监视,根本没让她有逃脱的机会。直到第二天上午7点左右,劫匪连续奔袭一夜赶到普洱,要求白女士给家人打电话汇钱过来。
白女士无奈拨通朋友徐女士的电话,说自己被绑架了,对方要求打钱。报警后在昆明担心了一夜的徐女士赶紧说:“我知道了,要多少钱。”白女士随口说:“要几千。”
冲卡逃过边检站 索要30万赎金
这通短暂的电话,让这起劫持案件有了转机。徐女士匆匆赶到派出所,并听从警方的意见暂时不汇款。大家等待劫匪再次来电,就可以追踪到劫匪的行踪。果真,劫匪在此后一段时间连续给徐女士打电话,要求汇款的金额也从几千元上涨到几十万元。
与此同时,劫匪驾车从普洱开往澜沧方向,途经一边检站卡点,执勤边防官兵示意车子停下,要求车上人员出示身份证进行检查。这时,因一名劫匪出示虚假身份证引起了边防官兵的注意。
白女士趁机晃了晃自己被劫匪割破流血的手,并一直盯着前来检查的官兵,希望引起对方的注意。
“这个女的和你们是什么关系?怎么手上会有血?”边防官兵询问。白女士这个刻意的动作虽然引起了边防官兵的注意,但劫匪也因此变得暴躁起来,坐在白女士身旁的劫匪田某迅速把刀子架到白女士脖子上,要求边防官兵放行。开车的劫匪加大油门,冲破关卡逃跑。
劫匪们继续向西南方向前行,也不放弃向白女士的家人索要钱财。而且闯过边防官兵这一关,劫匪们更加嚣张了,要钱的金额涨到30万,还限定打款时间只能在半小时以内。
与警方对峙7小时 主犯被击毙
但劫匪的阴谋并没有因此得逞,车子到达孟连县勐马镇。一排手持冲锋枪的民警出现在车子的正前方,劫匪们显然已经无路可走,他们强行“突围”,车子狠狠撞在了警方用于阻截的卡车上,车胎爆了……
此后便是劫匪和民警久久的对峙、谈判。在紧张的气氛下,白女士才得知持刀劫持她的男子田某原籍湖南,曾在呈贡大学城打工,当时正处于失业状态。“他说他姐姐有3个孩子,他本来不想绑架有孩子的人,一上车看到车上有孩子的书包和衣服就后悔了……”或许也正因为这一点点未泯的人性,该名劫匪在与警方对峙7小时后彻底绝望,准备下车逃跑。
获救以后晃过神的白女士,随后才得知田某逃跑时便被警方当场击毙。另外三名劫匪则被抓捕归案,分别是云南富民县的杨某,海南琼中县的韦某和广西浦北县的陆某。他们中年龄最小20岁,最大的25岁。
保险理赔案
保险公司据免责条款拒赔损失
据白女士的丈夫田先生介绍,在这起案件中,白女士受了伤,之后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他们新买的高尔夫轿车也严重损毁,从孟连拖回昆明拆验定损,经鉴定已无修复价值。车辆在事故受损后的残值为35000元。
“我买车花了20多万,并买了保险,其中车损险为209800元。”这辆高尔夫轿车落户时用的是田先生的名字,田先生在事发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但7月25日和9月11日,保险公司向田先生作出拒赔通知,理由是: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该案驾驶人(犯罪分子)不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车损险责任免责的规定,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劫、抢夺,以及在全车被盗、抢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属于免责范围,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保险合同是否本人签字待鉴定
“我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生意外能够分担风险,如果这样都不赔,我们买保险有什么用?”田先生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车辆损失193300元。
这起案件昨天在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田先生的代理人云南格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欧华军认为,田先生买了车辆损失险,从“车辆损失险”的含义解释,只要事故的损失不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
此外,欧华军律师提出,田先生在4S店里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根本没有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田先生交钱后,保险业务员就打出保单交给他,连保险合同上的字都不是田先生本人签的。
对此,保险公司代理人予以否认,坚持认为业务员已经尽到告知“免责”条款,且保险合同上有田先生的签字。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保单签字是否为田先生所写产生了争议,田先生代理人当庭申请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将择期开庭审理。(都市时报记者 刘玲)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