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不当被醉驾三轮撞上 驾驶员当场死亡惹官司

24.03.2016  00:14

    夜间,李某在路边临时停车却为自己惹来了一场官司,一辆三人乘骑的摩托车撞在了李某的车尾上,醉酒驾驶者段某当场死亡,段某的家属将李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了宾川县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3日,李某驾驶一辆货车从鹤庆黄坪出发,沿香南线由北往南行,23时50分许,在323KM+760M处,将车停在西侧道路内。23时58分许,一辆三人乘骑的摩托车撞在了李某的货车尾部左侧,驾驶者是醉酒的段某,事发时以56公里/小时的速度同向行驶。段某当场死亡,一同骑车的侯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00时02分许,李某驾车驶离现场,00时15分许,返回事故现场,并将车辆头北尾南逆停在西侧道路内。

    2015年11月6日,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段某醉酒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超限速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驾驶反光标识不合格的货车行至事故地点时将车辆停放于西侧道路内,夜间临时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发后,李某向段某的家属支付了52500元。

    法院审理后,由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11万元,剩余的193019.50元,根据事故的主次责任划分,由保险公司赔偿30%,最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167905.85元,扣减被告李某已经支付的52500元,还应实际支付115405.85元;李某垫付的52500元由保险公司返还。(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