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计生条例1日起施行 婚假18天产假最少158天
★所有夫妇都可生两孩
★独生子女证仍享受奖励
★产假最少为158天
★生三孩要经批准
★自主选择避孕节育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后的条例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好新旧生育政策的衔接。
施行日期
修正后的条例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继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1月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要求各省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并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全面放开生育二孩已成为大势所趋。结合我省实际的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也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正案与旧条例相比,将解决哪些群众关心的问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玛琳作了说明。在条例修正过程中,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好新旧生育政策的衔接。
适用范围
所有夫妇不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生两孩
修正案中明确了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即所有夫妇,不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同时,对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也作了微调。目前,我省对于再婚家庭的生育规定较为严格,“对于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规定再生育条款,实际剥夺了初育一方生育二孩的权利,在实际执行中群众意见较大。”李玛琳说。对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立法建议,修正案规定允许此类家庭再生育一个子女,即:“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只要符合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区别对待
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还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修正案对奖励扶助政策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法律修改前按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会取消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修正案也作出回应,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也就是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自生育之日起,不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享受的奖励优待金不再退回。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或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变;不再生育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一次性抚慰金。
婚假产假
产假最少158天 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针对大家所担心的今后晚婚就没有晚婚假的问题,修正案也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关于“对晚婚晚育假只变更名称,取消‘晚’字,保留过去的放假天数,不做减法”的要求,删除了“晚婚”表述,保留了增加婚假15天的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假、护理假奖励规定,明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也就是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那么,云南正常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
生育登记
生育二孩需登记 生三孩要经批准
李玛琳介绍,目前,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云南已全面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两个子女成为夫妻的权利,二孩审批制度也应相应废止。对此,修正案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仍需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节育措施
今后夫妻可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全国人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除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可以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为此,修正案也修改了相应条款,规定“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和指导,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并删去了法律责任中与之相对应的“实施假节育手术”的处罚内容。
此外,修正案还取消了原人口计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删去了“收养并存活”的规定表述。
链接
云南陪产假全国最长
山西婚假30天 福建产假180天
全面两孩政策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原有的晚婚晚育假同步取消。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上海、福建、山西、云南等20个省区市陆续公布了各地新的婚假产假方案。
目前,山西以30天的婚假天数暂时排名第一,位列第二位的是河北和云南,新人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福建和青海则以15天的婚假并列第三。同时,天津、广东、山东等地婚假仍然是3天,并没有延长。在产假方面,福建以180天的产假位居首位。
梳理发现,各地产假天数大概分为五档:福建最长是180天;其次是包括山东、安徽、山西等9个省份,产假是158天;再次是广西的148天;第四位的是河北143天;最后是北京、天津、上海、浙江、重庆等地,产假都是128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北京,北京的政策是,女性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3个月。照此计算,北京女职工产假在原来的128天外,可以进行弹性调节,最长可达7个月。
同时,这次各地还明确了男性配偶陪产假的天数,其中,云南省的陪产假最给力,达到30天,广西和宁夏能达到25天。而在其他各省中,最短的陪产假也有7天,一般省份普遍是在15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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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个条例
每年6月27日确定为石林遗产地保护日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涉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及涉及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的单行条例等。
表决通过的《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明确,石林遗产地保护范围包括乃古石林、李子园箐石林、清水塘—石厢子石林、文笔山—蓑衣山石林、大小石林、长湖、大叠水、月湖等片区,总面积350平方公里。《条例》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石林遗产地资源。规定石林遗产地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要符合石林遗产地规划,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对不符合石林遗产地规划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要依法逐步拆除或搬迁。在石林遗产地游览区从事游客讲解服务的人员,由管理机构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石林遗产地专职讲解员证。石林遗产地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依托石林遗产地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
在石林遗产地范围内禁止盗伐、滥伐林木;擅自挖掘、采集、买卖、运输列入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损坏古树名木;猎捕野生保护动物;未经批准采用地下水;围堵、填塞漏斗或溶洞等损害地质结构或生态系统的活动。
《条例》确定每年6月27日为石林遗产地保护日,由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保护宣传活动。(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