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候选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李铁

29.03.2017  10:28

 

      李铁同志从检24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2013年来,用饱满的工作热情谱写出普洱民行工作新篇章。

      无怨无悔 勇挑重担。李铁同志于2013年调民行处工作,共办理诉讼结果案件125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抗诉23件、提请抗诉17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共计126件,历年办案数居全处首位。

 

      敢于创新 勇于实践。2013年7月,李铁同志被任命为民行处副处长。除了带头办案,还承担起全市民行业务的指导工作。在一些无可借鉴的领域,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行政执法监督、公开听证、和解息诉、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开创性工作,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领办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启了我省提起公益诉讼的破冰之旅。

      团结奋进 成绩突出。2013年以来,李铁同志团结全处干警,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本人两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在全省执法办案考评中,所在部门三次名列第一,一次名列第三。被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