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发布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22.12.2015 11:25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5年10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在政府会计管理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财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突出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重大财政经济政策实施的反映和促进功能。新制度重新定位总预算会计核算目标,拓展了原制度仅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目标功能,增加了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的目标功能。新制度的目标定位不仅能够准确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而且能够反映重大财政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为分析政策实施效果,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会计信息基础。二是注重有效提高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新制度全面优化报表体系,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7张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特别是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信息更加丰富,不再局限于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等流动资产负债信息,增加了股权投资、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信息的反映,同时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做法,广泛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有效提高政府透明度。三是促进提高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新制度通过会计核算内容的扩展和完善,进一步拓展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涉及的财政经济业务领域,具备更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从制度层面提升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层次,不仅要关注财政收支变化,更要关注财政经济情况,为促进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2.12.20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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