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用 省市县信用信息将实现互联互通

29.08.2016  11:11

28日,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启动。系统将实现省、市、县级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电子化、标准化的动态记录、风险预警和社会监督。

云南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在中国信用产业联盟具体指导下,由云南国众企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完成系统编程并投入运营。系统将全面整合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基本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公共信用记录、金融信贷记录、法律声明信息、公众评价记录、现场核实信息、公共信用等级、风险提示信息等,并逐步深度融合个人及消费者信用信息、产品溯源信用信息、商会协会信用信息、公共事业单位信用信息、金融机构信用信息、信用机构信用信息等全覆盖。本系统着重解决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技术问题,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对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电子化、标准化的动态记录、风险预警和社会监督。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下一步,在云南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上,我省将加快推行ICS9001信用管理体系标准、CCS2900企业信用评价标准、CCIS3600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标准等的实际应用,为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提供“有法律依据、有标准保障、有质量保证”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促进信用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市场公平竞争、信用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弥补我省信用产品没有标准的历史,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信用名片。

系统的应用将有利于防止公共信用信息分散化、碎片化,实现省、市、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搭建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国众企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玉梅介绍,企业将是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评价对象。国众企业信用评价公司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将秉持客观的态度对云南省内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