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制定以购代建措施 细化实施线路图

02.06.2015  09:47

日前从昆明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消化商品房库存,昆明市将推进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模式,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目前,昆明市住建局正加快制定有关保障房以购代建具体措施,明确以购代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基本原则、工作开展流程及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实施线路图。

据悉,昆明市城改办牵头起草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工作流程》正在征求意见,明确了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流程。此外,昆明市还在积极研究制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购代建管理办法》,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购代建工作进行规范。同时,积极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购买符合保障性住房面积、户型等要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全市以购买方式共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989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568套(包括俊福花城项目7108套、经开区云峰家园项目40套、东川区铜都街道办公租房项目344套、石林县工业园区项目300套、寻甸县凤梧路项目100套、阳宗海管委会七甸项目676套),廉租住房1322套(包括官渡区机电裕海项目56套、江东清水木华项目89套,东川区蓝色经典项目1177套)。

在筹措用于建设、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赁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资金方面,昆明市公租房公司正在积极向发改委申请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同时,昆明市将11.2亿元“三金结余”(土地收益金、房地产税收、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部补助公租房公司作为贷款启动金。公租房公司以运营期租金收入为标的,将119.6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未来15年租金收入进行质押,同时为满足贷款要求,须以房屋租金金额相匹配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物抵押至浦发银行,共向浦发银行申请公租房物业贷款50亿元。经浦发银行审查,最终下达了47亿元的贷款(其中:物业直投经营性贷款15亿元,债券专项授信32亿元)。为建设、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赁存量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供了资金保障。此外,昆明市还积极落实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昆明市领导多次与国开行及各大商业银行高层领导进行对接,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融资模式,此项工作得到国开行的大力支持,把昆明市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城市。去年以来,昆明市保障房公司对16个项目、34975套棚户区改造住房统一打包,分3期向国开行申请贷款187.94亿元。其中一期5个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住房17992套,融资金额94.14亿元;二期8个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住房11565套,融资金额64.5亿元;三期3个项目涉及棚户区改造住房5418套,融资金额29.3亿元。

今年,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是:新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28365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30000套。截至目前,已启动建设15493套,启动率54.6%;基本建成23237套,完成计划的77.46%;完成投资35.47亿元,是年度投资计划的118.23%。目前,昆明市全力加速推进以购代建工作,加快推进库存商品房转公共租赁住房,积极探索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或给予相应的政策保障作为支撑。推进“一卡一网一平台”(安居卡、安居网、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探索保障性住房房源社会化储备工作。此外,还将重点改革补助办法。在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大多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情况下,由实物配租改为货币化补助,从“补砖头”变为“补人头”,真正解决实物配租退出难的问题,研究建立“梯度退出”和软退出机制。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增长情况,明确保障性住房住户家庭收入增加后退出住房保障的收入水平及区间,适当扩大收入水平区间,至少能使原保障性住房住户收入达到购买商品房起付线并略有结余,才能要求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