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通知

06.10.2014  18:14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的要求,为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加强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帮助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省加快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形势,重视媒体融合,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宣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迅速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成。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需求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局中,对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新兴媒体的迅速崛起,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宣传方式,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宣传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分析形势,掌握情况,自觉担负起社会保障宣传任务,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深入解读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出正声音、传递正能量,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社会保障的舆论支持。 

二、突出宣传重点,掌握宣传方法,着力宣传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宣传内容上,要密切配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社会保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宣传党的十八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保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宣传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社保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的知晓率,积极营造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在宣传方式上,要强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要区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不同险种的不同群体对象,选择不同的时间节点,适应不同群体的接受习惯,用群众语言说话、用百姓观点表达、用基层眼光叙事,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要创新宣传载体,及时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通过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业务经办流程、工作动态和便民服务信息,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和权益意识,努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推进,确保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各级宣传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对社会保障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会保障宣传作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从9月份起,按照全民参保、法制宣传、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权益的四个主题,制订详细可行的宣传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将重点放在基层群众、新就业人员、大中专学生、农民工等社会群体上,着力回答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险问题,解疑释惑,努力开创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新局面。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