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环境保护局超额完成全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08.01.2015  17:58

截至11月底,永平县环保局对辖区内13家排污企业进行排污费的征收,共征收排污费39.9936万元,占年度征收任务数的133.3%。年初以来,永平 县环保局坚持依法、全面、足额的征收原则,积极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排污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收标准等内容。二是强化 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向服务型收费的转变。三是强化收费程序的规范化,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阳光”收费。四是强化排污申报的审核、核 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排污情况,合理确定征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