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4日下午,云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大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支部书记、宣教中心主任王云斋主持会议,支部委员和中心全体党员参加学习会。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和制度规范。全会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中心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云南环保宣教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会议要求,省环保宣教中心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一是党支部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逐条逐项学习领会、加深理解,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中。二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和维护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中心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落实好监督责任。四是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文/段先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