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四举措落实医改政策

21.06.2016  15:01

一是 严格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器械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供应企业按照中标基本药物目录、品规、价格、生产企业供应。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网上采购,常用低价非基本药物,中草药和部分医疗器械实行备案采购制度,使药品零差率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 严格一费政策的实施。督促监督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一费制,将挂号费、注射费、诊察费等费用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按中西医标准收取,减轻病人的费用负担。 三是 规范新农合付费政策。对住院病人执行按床日付费政策,高于床日付费标准由医疗单位全额负担,低于床日付费且结余在规定范围内的由医疗单位自行留用。有效限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是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利用日常报账数据分析、季度巡查、半年考核等时机加强对各医疗单位的药品采购使用、药械采购、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新农合报销政策落实情况和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医疗单位执行政策,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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