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委宣传部发文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近日,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通知》指出,近期发在省内外的几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都暴露出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市已进入风干物燥的冬春旱季,火灾发生的因素增多,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以坚决遏制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树立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把消防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宣传工作思路,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将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不少于5个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火场逃生自救演练;新闻单位和消防部门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常态长效宣传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好宣传阵地、宣传载体,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社会宣传与新闻宣传、培训教育与责任落实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发动城乡基层组织,在城镇街道、乡村集市、公园广场等场所广泛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在公园、景点、文化广场营造消防主题文化氛围。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两节”、“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有影响、有力度、有深度的新闻、专题报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官方“三微”互动,严防虚假、片面、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造成负面影响。三是要建立公益宣传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的检查、指导、考核力度,适时对消防公益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公安消防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建设应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构建公益宣传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安全。新闻媒体要开设消防宣传教育专栏(专版),刊播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要做到报刊有提示、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专题,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消防志愿者、志愿消防队、社会公益宣传力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人人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建立典型宣传机制。党委宣传部门要着眼全局,站在高处,统筹谋划布局,把树立消防部队形象纳入典型宣传的重点内容,列入“最美人物”和“云岭楷模”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叫得响的典型群体和先锋模范人物。各单位要共同参与,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五是要建立隐患曝光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曝光机制,多渠道公示“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社会单位火灾防控的做法、举措和成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易燃易爆单位和九小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深入分析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报道火灾案例,跟踪报道、深度报道、专题报道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吸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在全社会形成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