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保土储公告〔2015〕6号

03.03.2015  11:22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5〕6号

 

经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5〕3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28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04-02-01-13号、N-42-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保山市锦诚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152.9845万元人民币获得104-02-01-13号宗地共0.504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1529.46万元人民币获得N-42-14号宗地共0.849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28日

来源:保山市国土资源局